2008年1月20日晚上,我去一酒吧消费,因为期间我弄破酒吧一些气球(我以为是酒吧前几天搞活动留下的,原先有些就是破的),买单后而且我答应买气球还她情况老板不让走,导致纠纷,老板用啤酒瓶砸破我的脸,法医鉴定2.5公分,为轻微伤,对方无伤,后来我叫报警,交由白云派出所处理!我在家静候消息,事发第2日,办事民警委托我朋友打电话叫我私下和对方协商解决,我没同意,到第三日派出所还没给我任何消息,我主动到派出所去问是怎么回事,办事民警问我有没法医鉴定,我提供给他后才立案!期间由于我的一再要求调节过两次,都不欢而散!直至2008年5月27日我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后,莲都公安分局才于2008年5月30日对我们作出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当天下午我就被行政拘留,当时我就一个人,马上要求行政复议,办事民警说要复议也要等拘留完再复议,而对方当天去派出所有好几个人,有人帮他办复议的事,刚进拘留所就被放出去了(据我所知,是市政府一个女官员“暂不便透露其人”打的招呼,拘留完毕后因为工作原因我急着去外地,直至前几天才回来,现已过了行政复议期限(期间我有发延迟复议期限的申请),请问我该怎么办?
现在行政复议时间已过,我还能复议吗,赔偿钱不是我主要的,我不想在公安局留下案底,而且当初我找过当地律师事务所,本来要控告办案民警,律师都不肯受理!
北京交通执法抓黑车的依据是什么,怎么才能认定为非法运营,拉载陌生人就被扣车,还要面临处罚,执法大队人说;拉陌生人私家车没有权利,那是出租司机的事;请问我真的没有权利吗?
案由:因对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6月期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向政府采购单位的经办人王先生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贿赂行为,共计行贿28.8万元。是不是禁止 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派出所处理结果下来已经一个多月了,当时对方没有一点处罚,因为他老公是派出所的,我们被罚款加拘留,现在复议机关要求申请人我们撤销复议,否则说维持原来处理结果,再处理对方也会把我再牵扯进去(我跟老公两个当事人),请问又这个说法吗?复议机关还有权从新处理我们?会对我们不利吗复议的时候,负责复议的人暗示我们
派出所以损害公共设施罪拘留我家亲属,我们想办行政复议。到市局办,但是市局说,派出所不同意我们复议,我们就复议不了。这属于什么情况?
我下一步打算向法院提起申诉。对方没有伤到公安医院开了个。胸部软骨质挫伤。她上我家闹事,在我家院子里躺下就说我打她了。后来我就报的警。我没有碰他 ,但他们找人出的伪证,就说我打他了 ,然后四方台派出所也没怎么调查。直接就定下来了,然后我行政复议,裁决也下来了。维持原判。我这边没有什么证据,赢的几率是不是
若被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后?受害人还可以就骚扰事件提出民事赔偿吗(精神损失赔偿诉讼)?
对方信息性骚扰,若被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后?受害人还可以就骚扰事件提出民事赔偿吗(精神损失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