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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再次做出处理吗

处理结果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再次做出处理吗 派出所处理结果下来已经一个多月了,当时对方没有一点处罚,因为他老公是派出所的,我们被罚款加拘留,现在复议机关要求申请人我们撤销复议,否则说维持原来处理结果,再处理对方也会把我再牵扯进去(我跟老公两个当事人),请问又这个说法吗?复议机关还有权从新处理我们?会对我们不利吗复议的时候,负责复议的人暗示我们,把要求处理对方的请求也写进去,所以才有他现在这样的要挟,我想问下,复议机关有权利通过派出所再处理我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k9229(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09-21 07: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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