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因涉及一起治安案件被带入派出所做笔录,做完笔录后派出所未对本人做出任何处罚,就让我离开了,至今都未收到过任何相关有效的处罚决定书。现在因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得知公安违法犯罪信息系统数据库中记录本人因当时那起治安案件受到治安警告的处罚。因为此治安警告处罚肯定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属于无效的处罚,所以找到相关部门,提出撤销的要求,但因种种原因,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到现在都没给撤销。 现在想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看到行政诉讼法第一审程序中行政判决的章节有这样一条 2、撤销判决 (1)、撤销判决的类型——全部撤销、部分撤销、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 请问,如果是责令重新作出,是否是查阅当时的卷宗,重新审理,重新认定责任?关于治安案件的重审有没有时限限制?案件过了六年,是否可以重审?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治安案件未被公安机关通知结案,若一方不予调解,受害人怎样才能知道到公安机关是否真的对侵害人进行了治安处罚?受害人若向法院提起诉讼,怎样从公安机关获取侵害人的信息资料及处罚决定?诉讼期限多长?
2008年4月30日,爸爸给一辆桑塔纳装了,我爸爸是正道行驶在路上,轿车是从另一个行驶方向要过马路,撞到我爸爸,小腿是粉碎性骨折,开刀住院半年时间,准备把钢板拿出来去结案的,肇事者也给单位调回老家工作了,也联系不到,今天2010年5月25日,去交警大队问了下,说事故案件没有我们的,感觉很奇怪,之前处理我们事情的掉
派出所和公安局在对一起治安行政案件没结案的情况下,有权利移交法院吗?公安机关有直接将治安行政案件移交法院的权利吗?
非礼反抗遭打明明是刑事案件。可派出所却声称调查取证定治安案件处理。我该怎么办?
非礼反抗遭打明明是刑事案件。可派出所却声称调查取证定治安案件处理。我该怎么办?
非礼反抗遭打明明是刑事案件。可派出所却声称调查取证定治安案件处理。我该怎么办?
非礼反抗遭打明明是刑事案件。可派出所却声称调查取证定治安案件处理。我该怎么办? 一个不认识的男的酒后在大道上耍流氓。面向大道尿尿并将生殖器暴露在外。来回摆动。并意图非礼。这行为还不构成犯罪?还不构成刑事案件?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立案侦查?可否向当地检察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案,被传销组织骗去3800元,知道上当后回到居住地报案,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可到起诉环节,检察院起诉科以此案的犯罪地不在当地,不同意起诉,下一步如何办理? 受害人给传销组织的3800元款是在居住地银行打的款,居住地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认为是案发地进行立案侦查
我的案件是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03年终审败诉。现在广东省高院向中院发出“转处函”要求认真审查依法处理。请问,案件重审可以请求重新计算赔偿金吗?以那个年限计算? 案件重审,法院会支持律师代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