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案件结案后的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本案中,若你因人身伤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立案之后,可申请法院前往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的案卷资料 。其中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伤势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不明显的从确定之日起算一年,可先行提民事诉讼,之后申请法院调取。至于治安处罚情况可具体问办案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