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工厂工作了5个月。每月只发一半的工资。由于个人原因现在辞职了。但是工资却扣住了。以前辞职后都是年底才发完, 劳动法对着方面有没有什么约束呢??
我是从2011年6月4号进的该公司。进公司时说的时每月8号发上月工资。押20天工资。还有工作服钱300元。签的合同是1年,违约金是500.给了辞职未被批准。临近过年,公司现在说这个月只结算上月半个月的工资,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如果自离。赔违约金500元。那我20天工资,还有押金300能不能全数结清?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
我11月30号到公司上班、在12月24申请离职、1月8好到期、期间没有发过一次工资、而且还说工资要到1月26好次啊可以结清12月的工资、公司规定说没离职员工工资15号发、离职就得26号、这算什么回事啊!26号多过完年了、!!!
2012年1月9日递交辞职信1月14号离开公司,不是合同工,离开时想借点工资做路费,可是公司说辞职信交晚了,种种理由不给,说年底和其他员工一起发。但今天得知他们就要发工资,可是没有我的,公司说什么没有交接,可是在离开的时候我将所有工作资料全部交出并有各接受人签字,现在我又不在公司当地,请问各位专家我该怎么办
2012.1.30号找老板谈,说要辞职,经过商议以后老板答应,双方确认同意解除合同,可是1月份的工资老板不肯结算,人事统计我一共在当月出勤了17天,公司一分没给,说是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可是合同上写明,双方确认即可解除合约,请问我能要回工资么?
我是在小工厂里面的做技术员,现在在要求辞职厂房一直不批准我该怎么办? 我是2月10号左右进厂上班,厂里证件不齐全就没有签用工合同,我4月26号申请的离职,厂方找到了接替的技术员,说好5月4号过来,5月4号下午给那个技术员打电话没人接了,厂方让我在做几天,我又帮厂方找了一个接替的技术员,5月5号第二次找的技术员到
公司下个月起把10%的工资扣留在年底一次性发,中途辞职的不给予发放
公司把年底双薪取消,薪酬重新调整,为了防止人员流动,下个月起把每月10%的工资扣留在年底一次性发,中途辞职的不给予发放,而且公司要我们在这份薪酬调整的文件中签字同意,现在我们都已经签了同意,这份文件是否合法有效?辞职后真的不能拿回我们每个月的10%吗?这样子的话无论我们什么时候辞职都有一部分的工资拿不到的
我所在的这家厂是私人厂 也不清楚有没有营业执照 我在这上班3年 没有交过任何保险 工资每月发的现金。7月16日我提交辞职报告 厂方说过两个月才能批 我想劳动法也不过规定一个月为什么这厂要两个月呢 而却昨天就直接赶我走 也不结工资给我 我想问问这事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