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03年才毕业参加工作的,从那以后深圳房价一直飙升,受家境以及自身经济能力所限,我对在深圳置业几乎绝望。后来,经朋友介绍我购买了一家企业的军产房,目前只支付了3成房款。该单位与军区合建房,军队出地,企业出钱承建。按比例分成后,企业分得的部分向市场出售。为了便于把交易情况表述清楚,我把可能影响交易性质的要件以及想要咨询的问题,分项列示如下: 一、简要情况介绍: 1、 开发方式:军区与地方企业合作建房 2、 资质等:该企业经查无房地产开发资质 3、 购房者与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应不算用于内部职工 4、 该土地使用权仍然属部队 5、 企业与我们签订了房地产购买合同 6、 购买合同未约定军产房的使用权年限 7、 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我们知道是军产房 8、 我们是07年11月认购的房屋,当时该楼盘是14层,后来军区与该单位交涉,又加建了3层。 二、我想要咨询的问题: 1、该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向我们出售土地产权仍属于部队的军产房,是否存在主体不合格的瑕疵? 解释:对于这一点,我有疑问。我参考的资料(1)、因为我后来查询到了总后勤部与总参谋部联合下发的《军队与地方换建、合建房屋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 对合建房屋,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地方单位 不得擅自出售。”(2)、我在网上也搜索到一些网友总结的结论:即如果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军产房买卖协议,实质上是商品房买卖。根据此,是否可以认定其出让行为不合法?从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我们可以向其主张无条件变更房产性质-到商品房? 2、该企业单位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按照公司法,肯定不能从事商品房开发业务,那么该企业单位从事合建军产房然后对外(不限定在其员工范围之内)销售,是否也算超越经营范围?我们能否据此主张合同违法无效? 3、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作为购房者,我知道该房屋是军产房,但是不了解军产房的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不能超过50年,不知道军产房不能遗赠,如果拆迁不能获得补偿。 据此,我能否以对交易本身存在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该合同?而且,该买卖合同没有注明使用年限,能否以缺乏合法要件为由,主张合同有瑕疵,而主张撤销该合同? 如果我们如此主张,那么该企业单位是不是可以以我们知道是”军产房“这一客观事实,从而以民法通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推定我们知道以上没有明确列明的信息,进行抗辩?他们的理由充分,还是我们的理由充分? 4、该企业在未征得我们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军区达成加建3层的协议,并付诸实施。严重影响了该楼盘的安全性(尽管后来加固了支撑)、采光以及容积率等,与我们购买时的情况差别很大,我们能否据此主张该企业单位违约,从而主张该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销该协议?比如,原来14层,我专门挑选了13层,就是为了较好采光,加建3层以后,采光很差。 5、我们如果打算与该企业对簿公堂,法院或者仲裁系统会否受理?法院会否以合同标的为军队房地产为由,拒绝受理? 虽然该房产(诉讼标的)为军产,但是交易双方并不涉及军队,主体应该在法院系统管辖范围之内。 关于这个问题,我查阅了最高院的关于部队本身出让军产房的不予受理的复函,他们以涉及军产和军队管理部门为由拒绝受理。 但是,作为我们购房人自始至终没有与部队打过交道,我们交易主体应该算合同法以及民法调整的范围。 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对有可能的不予受理的裁定提出抗辩?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03年才毕业参加工作的,从那以后深圳房价一直飙升,受家境以及自身经济能力所限,我对在深圳置业几乎绝望。后来,经朋友介绍我购买了一家企业的军产房,目前只支付了3成房款。该单位与军区合建房,军队出地,企业出钱承建。按比例分成后,企业分得的部分向市场出售。为了便于把交易情况表述清楚,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03年才毕业参加工作的,从那以后深圳房价一直飙升,受家境以及自身经济能力所限,我对在深圳置业几乎绝望。后来,经朋友介绍我购买了一家企业的军产房,目前只支付了3成房款。该单位与军区合建房,军队出地,企业出钱承建。按比例分成后,企业分得的部分向市场出售。为了便于把交易情况表述清楚,
前几天在学校警卫室打了一名值班保安(临时工),毁坏了不少东西,保安就一点皮外伤,现在还住院装病,比我伤的还轻,请问这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走法律程序会被判刑吗?私了的话大约赔偿多少合适?
有一个人曾经跟我做生意,有一万元的经济往来,也就是说他欠了我一万元,我问他要过很多次,他一直推来推去,我想去法院去告他,不请律师,直接叫法院打电话给他。请问,我这样做符合不符合程序,这样做合不合法?
2010年1月到单位实习三个月,实习期满后和单位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说要扣保证金3000,也没说辞职后不给的条款,就说在单位的期间这个保证金一直扣在单位。劳动合同中指明只给交三金(养老、医保、工伤),可是这三金是在签完劳动合同后过了3个月在给交的,交的金额不包括实习期和自劳动合同签订起那三个月的。到
因为未成年的时候打过架,虽然因没有成年没被拘留,打却写了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这样怎么开无犯罪纪录证明,我现在急求一名律师帮我
进公司第三天,参加公司组织运动会,打篮球以外跟腱断裂,能否申请工伤。更加详细的追问。
2011年6月18日在天津国展中心招聘会应聘用人单位《创意盛行》 2011年6月19日去公司复试 2011年6月20日在公司单位培训一天 2011年6月21日公司组织运动会,主动报名参加篮球比赛,下午打全场40多分钟,跟腱断裂,当时不太明白实际情况,当时公司同事以为腿抽筋,进行了错误的救援。抻筋,掰脚。使病情严重。当晚回家。 20
《江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