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这里要拆迁了,我选择要楼但是我们这里拆迁完盖得楼不给我们,给我们别的地方的楼,就是不给我们回迁的要求。再就是我家有房照的房子是30平米没房照的是58平米,按上面的要求是给52的一半那加一起也就是59平米,我们想要个70多平米(剩下的11平米我们拿钱买)的房子但是他们不给我们说我们的房子平方不够他们给大平方的要求。我想问问这样合理么?《我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上看到这样一段话(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上面写的是自由选择但是我们想要大一点的房子他们不给请问这样合法么?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好房屋,具备楼房中的一切设施,是否应给予补偿?
我家是近几年新盖的房屋:铁皮顶盖、内外墙装修、塑钢铝合金门窗、室内有洗手间、上下水道、地暖等楼房具有的一切设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俱全,且我们奉公守法,每年都交纳土地税。我家所住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一平方米对一平方米换2层楼,其它楼层找差价。请问:1.我家算是棚户房吗?对于我家生活在棚户区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
我家住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南部,我们是非农业户,但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以前棚户区改造时,因为这是集体土地,不给拆迁,现在这片土地因为建工程用地,区政府要以棚户区拆迁的形式,进行拆迁,要按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给每平米650元的拆迁费,院墙.井等没有补偿
城中村改造房屋补偿应不应该一刀切,都按照一个标准赔偿?还有就是如果资产评估都包括那些方面,以什么为依据?没有签订甲乙双方正式的拆迁合同,只是以丙方身份签署的拆迁协议是不是受法律保护?
想问一下,关于旧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想问一下,关于旧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还有诉讼费等等都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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