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崂山区接手了一家烫串店面(由车库改造的店面),因我是第一次开店不懂具体操作规程,所以和前任老板接手后就直接做起了生意,但是在我经营的这大约半年时间里我通过朋友知道需要一些经营手续,所以在今年的7月17号我就关门准备办齐手续在开业,但是店里的物品就作为一个仓库存放在了那里;但是在8月3号那一天晚上我朋友住在店里(为了看管店里的物品),上午九点我就和我朋友一起出去了,当时我们关闭了店里的所有电源(着火的那一个房间),我电话当时没电就直接关机了,到了下午开机就有邻居打电话说我的店里起火了已被消防官兵扑灭,当天下午我来到店里发现一片狼藉,卷帘门被消防官兵拆烂,内置的铝塑门也被砸烂,里面只有我的一些衣服和朋友的一些物品被烧烂,房间里的液化气罐也被移到门外,当时房东打电话叫来了消防一个警员,他说是线路着火(当时屋里没有用任何电源),但是他说有电线熔点作为证据,问了一些问题后当时扣押了我的身份证;第二天我去消防大队这位警官他说要罚款两万,我当时说了我已经停业作为仓库使用,此次火灾没有对邻居造成损失房东也说不追究此事,他说周一过来商谈,结果今天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你回来吧,就按照正常手续办吧,罚款一万,我感觉有些蹊跷,罚款这事就是他一人说了算的吧,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事我应该怎么处理?因为以前从未有人提起检查消防,在我们这几家店面我问过好像是都办不了消防手续的,我感觉这位警官他是想从中捞好处,我该怎么办? 谢谢
我在沈阳市沈河区开了一家约60平的面食铺、是一室一厅一卫一厨的小区底商、昨日管片的派出所突然到访、二话不说。进门就咔咔拍照、然后就让我上车去派出所、说消防不合格、我在被带到派出所进3个小时没人理我、然后直接叫我录口供、说是我的小店住人不合法、录完也不说如何处理、就说让我明天早上9点再来、次日9点我到了派
消防队来我家超市,说没有消防设施要封店。是否合理,有这个权利吗? 消防设施是喷水型的,造价3万,每月还要2000元。对于山区的超市来说实在是太贵了。 用普通的消防用具不行么?一定要喷水型的?
父母双方都是教师,有个独子甲是农村户口,儿子甲和另外一女性乙生了一儿子。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书,女方乙户口也没有到甲方。现在政府要处罚甲和乙,问题是会不会影响到甲方的教师父母?甲已经单独独立一个户口。
几天前我们当地派出所,去本人所开的网吧检查,发现有无身份证上网的,下令罚15000元,停业30天,他们有么有这个权利。而且把我们的文化证,和公安证收走,却没有给收走证件的单据,是不是违反了执法程序。而且检查时没有出示证件,都是便衣。我们这个地方所有网吧在一个月之内都被派出所相应的处罚过。而且不是一次俩次。
我租赁的厂房在过年的时候发生了火灾,火灾面积百分之百。火源是临近的一个废品厂。火因至今未知。 消防赶到的时候厂房里的消防栓没水,然后花了1个多小时在围墙上打洞排管从河里抽水扑火。消防责任书上明确把这项列为间接火灾原因,意思就是消防栓没水导致灭火错过了时间造成了最大损失。(水源由房东控制,过年的时候水
楼层内的消防管道安装在入户门后,致使门经常磕碰消防管道卡子,门开不敞亮,消防栓嵌入自己墙体,自己在内部墙体在敲打过程中感觉比较空,对于室内保温和隔音有影响,墙体装修易脱落
对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定性处罚问题
企业同时具有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时是否应当分别处罚?
我在百货商场上班,被单位评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好多关于消防的文件都是我签的字,请问“如果商场发生火灾,我承担责任吗?”。请说得详细点 谢谢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两者各承担什么责任?????
2012年开始,广州市番禺区一地方派出所警察,以判处所的名义,对各私营企业征收治安联防费,这个费用他们称是去年就要交了,所以这次交费要把去年的不上,也就是交12个月的治安联防费,共1200元。这钱交完后,没过多久,这地方派出所的人又来了,这次是要查看公司的消防,请问,这个消防的检查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