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依法行政纠正冤假错案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根据当事人沈海
确权依法行政纠正冤假错案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根据当事人沈海琪离休政策符合浙江省委组织部国务院法制联合组人事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离休政策符合纲定性文件法律条例办结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是否应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强制拆迁通知书?
我姐家属于支持城镇建设的拆迁户,也达成了拆迁协议,政府给兑现了补偿金。但因为生活问题,其村镇领导口头许诺可以先在其未拆迁的房屋后面建房,后补办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在其建设期间,当地土管、建设管理局向其发出了书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相关人员仍然口头指点“要修赶紧修”,故没有停工。大概10多天之后,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个行政处罚案子中当事人无证驾驶船舶依法罚二千元,但法律规定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一个行政处罚案子中当事人无证驾驶船舶依法罚二千元(直接责任人),但法律规定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罚款。象这样的案子是分别立案呢,还是一个案子同时处罚二个相对人?是出一份决定书还是分别出二份决定书? “法律规定:未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驾驶船舶对直接责任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一审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没有上诉但判决确有明显的严重错误,但当事第三人后因家庭矛盾
一审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没有上诉但判决确有明显的严重错误,但当事第三人后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已五年多,其成年子女可否就该一审案件提起申诉?
清绍兴柯桥区委组织部根据法律法规离休政策解决,予盾问题是权力阻用
清绍兴柯桥区委组织部根据法律法规离休政策解决,予盾问题是权力阻用,不能违反党的宪法和法津法规的政治底线
通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纪委组织部尽快落实解决冤假错案
通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纪委组织部尽快落实解决冤假错案,纠正对沈海琪离休政策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纪委绍兴市委第一巡察组及纪委组织部按照人大法工委政务院发布政策方针办理时限
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签定科,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各级鉴定
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签定科,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各级鉴定中心去对沈海琪档案自传及1949年6月入伍登记表第一张填表日期中原6月份改成8月,鉴定中第一期改成第二期,更为严重入团审定登记表第一批改成第二批事实根据,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及时纠正冤假错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巡察组批示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