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之后,法院执行拍卖资产分配完之后,其债权人还有权利向我要钱吗??
我现在破产了, 法院已经清算我的财产进行拍卖 ,分给了银行和债权人, 但是肯定是不够还清的。 那之后还少的钱 债权人还能再继续向我要吗??
债权人部分欠条按了公章, 部分是个人借款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没有可执行物,可以由债权人提出让对方破产吗?
帐面资金为零,也没有可执行物,是不是可以认为对方资不抵债,可以由债权人提出让对方破产?对方是内资公司,如果可以的话,诉讼费是多少?走什么流程? 可以在申请对方破产的同时,要求其上级公司承担其债务?还是这种法律关系自动形成?
从此份《执行裁定书》看,你认为法院可以拒绝破产申请债权人不向企业法人发出通知书吗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请注意了,〈〈执行裁定书〉〉里说明了尚末执行到:几仟元?破产的界限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认为可以,因为已经强制执行一年多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XX的破产清算申请,有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
一审法院接退卷后应多少个工作日送达一份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给债权人
二审终审裁定内容是: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XX的破产清算申请,有悖最高人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 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这有法律条文规定吗?我是后查封的,我有可以要求按债权本金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吗?或请问我可以怎么样要求分配呢?谢谢!
债务人(公司)拒不交出公司账册等相关资料,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直接到原执行法院追加股东为
情况是:债务人(公司)的收入都是走老板私人账户,09年(公司)就下落不明了。2010年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的申请,现法院也向公司股东发函交出财产和会计账册等相关资料。 但股东可能因为规避法律,不交,因为会计账册里有银行的进账单(即走私人账户的证据)股东想法可能是:一。交出会计账册可能亲戚要被法院以“侵占公司财
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否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查封或拍卖债务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
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否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查封或拍卖债务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