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了合同 一年的,其中有一个是提前解除合同支付5000元违约金。现在我说请假回家,单位也同意了,其实我是跳槽到另一个单位,然后我在假期中网上给负责招聘的人说我辞职了,他们通过以前同事告诉我说要追究我法律责任,说我没提交辞职信。 合同是08年4月签订的。 1:这个合同有效么? 2:我属于突然辞职,现
弟弟和几个伙计在校外打架 当时他刚好过17岁生日 对方并没有受伤 弟弟是否 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 现有一案例该如何处理? 甲和乙合伙在收货装车,丙呢,想趁甲乙的车回家,就说帮忙装车,在装车的过程中,丙用拉绳子啥紧货物时,绳子断了,病从车上摔下来,手腕骨折。请问出了这样的时,事故责任该如何分配,病的医药费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蛟河市《蛟河市白石山城管监察中队》隶属于白石山镇政府,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为了方便自己辖区的管理,同《蛟河市白石山城管监察中队》合署办公,“白石山林业局的城管”为了一些目的。在没有通过任何单位批示的情况下,私自刻了一枚《蛟河市白石山城管监察中队》进行违法活动。利用此公章违法收费(蛟河市发改委已对
已经辞职,但是该单位法人把公司公章私自带走,导致我现在的劳动手册和离职单无法盖章,我马上要去新公司,
由于该公司的法人私自将公章带走,导致我办理离职,无法拿到需盖章的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无法去下家公司。
非法出境超过20年在我国的法律里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假设一个人20多年前非法出境到台湾或澳门或香港,并在当地工作、生活超过20年,有正常家庭,按我国的法律来说是怎样追究责任的?这是属于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法律问题? 对这种复杂的问题我是头晕了,希望高手们能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也就是N年前的偷渡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有谁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啊。。。 是要
我想问一下,有代款人和保人,保人有两个,他们都在,但是法律为什么只追究一个保人的责任
我想问一下,有代款人和保人,保人有两个,他们都在,但是法律为什么只追究一个保人的责任,不追究代款人和那个保人的责任呢?法律不是公平的吗?
公司老板签了一个50万左右的合同收了百分之三十的定金,现在货也没做,还说可得公章是自己刻的假公章,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