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与2012年6月27号和丈夫离婚。调解书上写明女方可与周六日探望婚生子。当时问过法官可否接走孩子,法官说可以,(因为对法律条文不清楚,没有把时间写在上面)但是要求接走孩子时男方百般阻拦,说探望就是看看的意思,只同意在他家里看看孩子,亲戚朋友劝说无效。我想通过法院起诉探望权在实践上界定清楚,法院支持吗?需要多长时间?起诉是不是要在原调解法庭?
我朋友去年3月份离婚,孩子3岁,法院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每两个星期可以带孩子回家一次。现在每次去带孩子女方总是想方设法推托,总导致孩子哭闹,离婚到现在孩子只带回家4、5次,最近一次还是今年2月19日,(男方的抚养费都是按时给的)请问这样的问题要怎么通过法律来处理?
本人与前夫于2006年12月经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女儿随本人生活,其父每月支付给女儿600元抚养费。自2005年开始,其父从来没有来探望、关心过女儿一次,现在还连调解书中载明的应追加部分抚养费也不自觉履行。为此,本人已于2009年7月申请浙江省仙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还在执行异议中。2010年7月份,本人前夫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上孩子是归我抚养,可是现在男方把孩子抱走后,不让我见孩子,当时抱走后说好让我每个月接回几天,现在又反悔,我也没办法,只有找到法院,可是法院说是不能强制执行,意思就是不给管这个问题,我只是想每个月让我能看孩子,现在孩子太小只有一周半,这样该怎么办呀?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上孩子是归我抚养,可是现在男方把孩子抱走后,不让我见孩子,当时抱走后说好让我每个月接回几天,现在又反悔,我也没办法,只有找到法院,可是法院说是不能强制执行,意思就是不给管这个问题,我只是想每个月让我能看孩子,现在孩子太小只有一周半,这样该怎么办呀?
你好!我与前夫是去年五月在法院离婚的,法院下了一张调解书,里面内容有母亲在寒暑假期都可以接孩子来跟母亲相聚,平时也可以去探望,可是前夫和他的家人都不允许我看望,给他们电话都不接?而且一年多以后都坚持不准我去看,电话也不让孩子接,可是我作为我母亲我想看孩子。我想孩子也是想我的,孩子现在快七岁了,在六岁
因感情不合,我与老公协议离婚。其他方面都好说,就是孩子问题我有些不明白。我和老公从结婚就是两地分居,我在国企工作,和爸妈住在一起,爸妈都已退休。老公不是本地人,他在他家乡一家公司工作,做销售。孩子现在4个月,我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也了解,2周岁以下一般是给母亲抚养的。 关于探望权的问题,我能不能在协
夫妻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儿子归男方。协议条款中有一条“女方可在周六或周日接儿子外出游玩,或到其居住地,于星期天晚送回男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相互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探望”问题是女方要求每个周末都要带走儿子,而男方则希望是偶尔一两个周末带而已走,那么男方可以拒绝女方每个周末都带走儿子吗
我先生有婚外恋,女方怀孕了生了孩子,女方不要孩子,要求金钱赔偿。已经处理没有纠纷。小孩没有上户口,也没有出生证。我作为妻子是否有孩子的监护权?或是如何办理公证手续,要求成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等待你们的答复。谢谢!
我们属再婚,前有一女有我抚养,与其有一子在我父母家生活且户口上我父母家,已有三岁.他家没有经济能力,且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感情基础.现我要离婚,我能要儿子的抚养权吗?他原先无子女,他与父母没有什么文化,不能承担教育问题.他名下有小产权房二套(婚前),收入在1300元左右.我能为儿子争取一套房子么?抚养费能有多少? 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