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彩票店认识林某,(另还有一名受害人),说她叔叔在民政部门上班,可以通过她叔叔的关系要帮我申请彩票店,受害人信以为真,同意她的帮助,后被告人用另外两个手机号码冒充彩票中心人员发信息叫我交相关手续费用达三十多万,有我手机短信和汇款单为证,其中大部份是以拿现金给被告人,证时被骗后偷偷去派出所报案,因为被告人还在怕她跑掉不敢惊动她,报案后派出所大概做了一下笔录就叫我回家,昨天被告人已被民警带去录口供,今天她发一条信息给我如下:(有没有在帮你申请彩票店你可以去问XX市公安局局长XXX,我老公叫他接任这件事,给大家一个明白)短信中的公安局局长上网搜索是早已免去局长职务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去找现在局长希望关注此案件?如果被告人使用另外的两个诈骗的手机号码销毁我手机中的短信是不是不能成为证据了?非常感谢!
公司效益不好!从9月22号开始就开始放假!一开始通知到10月8号开始上班!但是昨天又接到公司公司电话说继续放假,而且要放到20号!请问在这段放假的时间里我们放假员工还有工资吗?法律是否有规定:公司继续发放放假员工基本工资! 如果公司继续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员工!我们员工应该怎么做!
人物:AB(相处中的恋人,A24\ B27)CD(结婚半年,C23\ D是二婚年龄40左右) AC两个女人是老乡,认识没有多长时间 D是B哥哥的干哥们 AB相处很好,双方父母也见了面,A住在B的家里.原本是很高兴的事情,可不知道什么原因,C发信息给A说:”你和B住一起了吧,你们发展的太快了吧,你这么做眼里太没有人了吧,自己不要脸就算了,给介绍人丢
高速路上 开车把夸栏杆过马路的人撞了 肇事方喝了点酒 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在高速路上开车走的是主车道,有行人翻栏杆过马路 开车的一方由于没有注意 汽车也在规定的时速前行,突然眼前窜出一个人,被撞了。最后肇事方马上打了电话通知了医院和警察,被撞的一方被送到医院后检查,确诊为轻伤。但是由于开车的一方喝了一点酒,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双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员工2011年3月16日复职(以前在这个厂做了4年,中间回家),并与2011年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日期开始于2011年4月1日到2014年3月31日终止。2011年4月12日中午12点到13点之间因在篮球场打球而被其他员工殴打(当事人并无还手且有医院证明),公司以其打架斗殴为理由当天解雇!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3个月的试用期。
我和2个朋友于09年相约到缅甸做生意,出发前签定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如果在异地发生事故,生病或者死亡,各负其责,相互不得找麻烦。然而在今年其中一个先回家了,另一个他在当地找了一个老婆和人家领了结婚怔的,没和我住一起,然后有人抢劫他被人家杀死了,当时我都不在现场,知道后我报警了,他被杀时现场有5个人还包括他
朋友被偷了钱,然后那个人跑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得当?
朋友是做生意的,他的朋友是他家乡的人所以对他们一直很照顾,不管是大事小情只要张口要钱就会给,或是说出难处也都会帮忙,可就在昨天,那个人去跟同伴买饭的时候突然说:我有事先走了,借的钱我会过半年在还,还说以后会跟他联系。夜晚算账的时候才发现少了1000多块,他电话也没有,人也找不到,准备去他上班的单位堵他。
我去专卖店买了双鞋,之后坏了拿去维修。维修好了,售货员用一个底下没粘牢的纸盒子给我装好了。拿的时候我看到盒子下面开胶了,有可能会掉就跟售货员(后来发现这位小姐只是帮人看下店,并不是店员)反应了下,她帮我按了按就说没事,我还让她帮忙找胶布粘下,她随便翻了翻没找到,就让我提着出门了。接着我就去超市了,寄
分手后前任男友用打电话的形式骚扰我和我的家人 并且用我和他的床照威胁我 说不听他的话 他就把我照片公开让我不好做人 让我家人没面子 报警后 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发生在上下班时段(夜班:夜间12点左右,天气:因大量焚烧秸秆出现严重烟雾),在工厂门口(工厂在大路左侧),一工人从厂内出来,一工人驾驶摩托车(类似电瓶车的小型摩托车)进入厂内,两人所走路线均正确,但是摩托车却把从厂内出来的工人撞伤了,医生初步判定为骨折,需手术,摩托车驾驶员已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车辆撞坏了马路边非机动车护栏,叫了保险公司的人来勘察现场,他说不用报警,给我下了定损单。这个究竟要不要报警,警察会不会追究责任,不报警的话算肇事逃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