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指定的工作地点,公司要求更改工作地点,我不愿意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地点,这种安排属于违反劳动和同规定吗??能否得到赔偿?
我现在公司已经入职近九个月,公司现在部门整合(我在的部门和另外一个 部门整合一起),要调动部分人员去其他地点工作。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合同有段话,大致这样写的:工作地点浙江省内,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甲方可随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我的问题: 1、现在公司要调我去宁波或温州,不提供食
公司本部在杭州,我是衢州人,刚好派到衢州当地移动驻点工作,现在公司和移动合作到期,要求我回杭州,但我刚怀孕,不可能回杭州工作,期间可以去医院开证明,请长期病假直到生产么?打不成协议,公司有权利开除我么? 如果批准请假,那请假期间是不是没有工资的?社保还是会继续交的吧?
我与现公司签订合同时,说明是在望京工作,公司在望京租用办公室,但合同上关于工作地点写的是,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工作。 但是公司突然要求去密云工作,在通知当天拆除望京办公地点的办公设备,退租办公场所。由于密云离居住地很远,上班单程需要2至3个小时,无法去密云上班,公司以此为理由算我旷工,这种情况算是劳动
我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31日到期,4月5日公司要求于我续订合同,但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写成了 上海徐汇区XX路XX号 或 松江区XX镇, 我现工作地点在上海徐汇区,我不同意签这份合同被告知不签就终止合同,我能不能要求只写现在的工作地点续签这份合同,还有就是我到期的合同公司的那份本来是无国定期限现在被他用修正液改为2年
我10年6月进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现公司口头通知我调到距我们县级镇70公里的地区市上班,我小孩无人照顾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现又口头通知以出差方式去市区无限期增援,不去就以不服从管理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本人已到本单位3年,合同没有到期,单位工作地点要变更,比现在单位工作地点远很多,交通十分不方便,如果不想去新厂房工和,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能得到大约多少赔偿,谢谢
律师您好! 我是深圳罗湖一家珠宝企业的安全主任,在这家公司已工作2年7个月(他成立了两家公司,之间在2家公司间来回调了3次)时。现公司认为我的工作过于单一,事情较少想要将其它行政方面的事情交给我,如管理保安等,还有就是工厂由罗湖水贝搬到布吉李朗,我不想接受我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及不去新的工作地点,请问
合同期满后单位单方面强行调动工作地点[30公里]外,我拒绝后单位把我停工了,我在原地天天签到已十六天了,我想离职能告他吗?有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