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婚前(1997年7月30日)个人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面是写他个人名字,我们(1998年2月份结婚)现在他的房子属于我俩婚后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现在以我个人的名义买房,属于二套房吗?
我老婆怀孕四个月了,原本九月底就已经向公司提交辞职,但是却一直以还没招到人为由叫她再做到这个月底。结果昨天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今天去住院治疗,请问这样算工伤范畴吗?如果理赔应该赔多少?要怎样操作?她们公司并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她是在公司连锁的服装店上班,公司并没有跟店员签合同,这个月工资要下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需赔偿他人医疗费吗?
2011年12月15日,早晨10:20分左右天下着小雨,路面湿滑,一辆牌号为(贵AU2715)的出租车载着一车乘客行驶在新天保利味莼园时,由于道路较窄,路边上停放一辆载货大车,出租车当时看见前面无车,就加大油门超越停放的货车,就在这时,后面穿出一辆蓝色两箱福特轿车车号为(贵A*R185)强行想以飙车方式超越出租车,这时的出
事情是这样,,我舅舅借我的车用,之后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车给当了,,还有我和他一起合伙开的酒家,他也趁我不在的一段时间里转手给别人。。还有一些关于类似欺骗的行为,涉及到金钱的,。像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构成欺诈罪向法院起诉他。。。
您好,离婚有两个女儿,在婚了女方也有个女儿,但是在男方,现在他们没领结婚证,去年 51举办结婚仪式,然后以夫妻不和,女的走了,其实是 怀孕出去躲胎,现产一男孩子,请问这样的情况要罚款多少?
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属于职务侵占还是贪污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名村支书,2007从农民的搬迁补偿款中扣除了一千五百元来用于沼气工程的建设。在今年(2012)有群众上访说村支书贪污罪,后检察院介入调查。先在当地进行群众取证后,传唤村支书到检察院进行对证,当事人对当时的一千五百元除用于沼气建设外大概剩下的二万元经费的去向说不清,因为事隔多年,再一个就是因为当时村账务不规
2011年6月,我单位临时聘用的保洁人员在安排晚间加班时伙同门卫人员到已经断电(无照明)的办公室偷盗,在下楼梯时不慎摔下导致左手手腕骨折,事情发生后,单位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将其送医救治,但其伤愈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给予赔偿,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单位为其付担的医药费能否追偿?
请教:像我这种已经共同共有一套房的情况,是否仍旧属于购买首套房的群体?
我是上海这里的。我现在和我的奶奶、叔叔一共三个人共同共有一套房屋A(房产证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同时也是我的户籍地址)。我现在住的地方是我妈妈买的房子B(这个房子产证上只有我妈妈的名字)。我现在已经年满三十岁。 有人说,根据限购令,我因为和亲戚共有一套房A,而不能再买新房子了,必须要去掉我A房子的
用假的名字开具的未付款的收到条,盖着公司的章(公司真的),数额较大。现在是找她要钱,总是推脱说没有钱过段时间给,前后共10多张收到条,有联系性基本上每个月都有一两张的收到条。我是个体户,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要是构成诈骗罪的话,我该去哪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