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7月23日,我在南京百姓网上看到一条租房息,比较适合自己,于是我打电话过去咨询,但是对方是中介,于是便让我带身份证去他们公司。下午我到了他们公司,那个经纪人让我们交了200,就写了一张收据(信房屋信息费,此费不退,负责满意为止),然后给了我合适那间房子的联系人号码给我,让我晚上7点自己去看房,可是晚上7点我联系那个房主,那个房主又说不方便住。于是中介公司又让我第二天下午在原地等,说到时候再给一些房源给我。今天下午,中介公司给了我很多联系方式,我打了好多电话,房源都不让我满意,因为我之前和他们说过价格不要高,可是今天价格却是两倍以上,而且还有的房主说我被骗了,他们并没有找中介帮忙出租房子,因此,我决定不租房了,下午我来到他们公司,跟他们讲了好长时间,他们就是不退钱,他们还说我要是现在不租房着胆子以后还可以用,还让我回去加他的qq,说把他们公司内部房源信息网址给我,我回来加了qq,打开连接一看却是365房产网,我还在个人发布里面看到了他们中介公司今天给我的房源,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回之前交的费用。。。
律师您好: 我于辽宁省朝阳市的一个小县城,购买了一套期房住宅.面积95.92平.贷款11万. 昨天交钥匙时开发商强制安装某劣质高价太阳能热水器. 某牌子的太阳能经过我们多方调查,发现是一个挂牌皮包公司.业内口碑极差. 开发商说如不交纳各种费用,不买太阳能就不给钥匙. 并且每超一天取钥匙收取业主房屋看管费10元。 另外
我于2009年12月5号与中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子是房主托管给中介的,合同期至2010年12月5号,押金1300,月租1300元/月,但是现在中介涉嫌诈骗卷款潜逃了,我想问的是,从法律上来讲,我的合同是不是可以履行到2010年的12月5号,我已经交给中介的押金以及租金是不是等同于交给了房主,是的话,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来主张自
我家地处街道。房屋由于破旧被村委评定危房,并给予翻建通知,另与城建危房统计小组进行拍照申报危房补偿款。翻建的手续都申报镇政府、国土、城建规划各个部门,申报也将结束。城建规划以建筑面积500平米每平米收取35元配套设施及绿化共收取17500元(我家的宅基地实际建筑部分是除去采光院子6米实际建筑面积20mx5mx4层=400
甲为某公司的总经理,乙为普通平民百姓。甲在摸清乙有3套住房的前提下,于是锁定定乙为有利可图,故以短期内谋利高可合作分红为诱饵,甲告知乙,合作投资该项目至少需要50万元,甲深知乙无法拿出这笔钱投资,乙表示放弃。甲为了使乙尽快入角色,愿意先暂借50万元给乙,乙受甲的高回报的诱惑,不知甲的用意,于2011年元月27
我们是邓州市构林镇人,我儿子今年15岁,天生听障残疾,前二年村里把他列入低保,和其他人共用一个名额,低保金每年都有不同,30元每个月,我想请问国家有什么规定照顾残疾人?残疾人是否有定额补助金?如何维护残疾人权益
我姑姑被居住地戈壁一修理厂里的藏獒咬伤,当时因为狗的主人李师傅(非修理厂员工,狗只是寄养在修理厂)说自己在单位上班,报案影响他工作,愿意承担所有医药费用,让我姑姑在医院接受治疗,现在过了1个多月不见好转,李师傅也越来越不重视我姑姑的治疗,请问钟律师,我姑姑该怎么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与2005年5月21日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上班至今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工资是每年谈好的。2012年6月1日我书面向公司提出离职,离职时间7月1日。离职结账的时候,我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还有支付今年1-6月的剩余的工资(注:每个月工资2000元,只发1300元,剩余的年底再发)。公司只支付1-6月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