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2011年5月进入某人民医院当电工,起初我们工资是经过科室领导给我们发放,后经我们提议后,由医院财务科打卡发放!期间再经我们提议后,领导说肯给我签订合同,但是给我们的纸上很多内容没有明确,只是说让我们签了就好。(合同上没有单位公章,也没有领导签字)口头上和我们说试用期是一年,到时候就会享受到临时工的待遇!我们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了那张莫名其妙的合同,而且那张合同还是只有一张!而一年过去了,我们只是在上个月才签订了帮我们提交社保的表格。其他工资待遇基本么变化,就是工资少了280元(估计是保险扣掉的) 我想请问一下现我们在单位一工作了一年的时间了!我们前面那一张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算是无效合同,因为上面情况不明,而且很多都是领导口头上说,迷迷糊糊签订的,而且只有一张,并不是一式两份!这样是不是可以按照劳动法的第十八条的规定,视这张合同无效呢? 我们这个情况是不是可以套用劳动法的第十四条第三款中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劳动法的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用工单位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同工同酬?
公司的性质:私有 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约定工资800元。一年后转正,按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有岗位,效益,基本,工龄什么的。 元月1日合同到期,单位说新进员工要和老员工分开,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把工资按照合同的约定给派遣公司由他们给我们发放工资。 请问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与和公司签合同
您好,我是一民办高校教师。06年来到学校工作,09年7月又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原工作部门以我不服从部门工作调整为由将我的关系退回了人事处。昨天学校人事处有关人员找到我,说现在学校没有空余的岗位,想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说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下,我这样的情况按照新合同法的
我们这个公司,自己私自拟定了一份 “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书”,内容是:因本人无法将自己相关的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天津某某公司名下及其他原因,本人申请单位依据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将缴费金额支付给本人,由本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此系本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
我在2008年7月14日与现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7月14日,合同期满,我与公司续签3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4日!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只是提前19天以口头形势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公司给予我2个月的基本公司赔偿!说因为我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增加劳动合同解除期限的问题。 因为个人原因,想在30天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部门经理说他要将劳动解除期限增加到3个月,而且离职日期由他来拟定, 1.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增加劳动解除期限,并限制员工离职日期? 2.如果我在30天内提交的是非书面的离职申请(比如说是邮件),
在单位工作半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求离职提前一个月交申请。而且这一个月没有休班。如果是我不提前一个月离职。单位就要扣工资。这样做对不对。
我于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来了以后老板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是老板本人签字,未盖公司公章,说公司刚刚建立,还没有公章,等有了再盖,等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要求我们把劳动合同全部交了上去,又重新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变更了很多内容,这次合同签了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