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异时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上签订两人的共同房产赠与子女,有七里河民政局的章子,但当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此房产属于子女。由于房子是单位分的,直到现在单位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但是当时买房缴费的收据上些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单位物业一直还用的是男方的名字缴费。由于当时离婚孩子跟了男方,现在男方已经再婚,房子现在由孩子和男方还有男方再婚的女人居住。现在担心男方会把房子给二婚的女人,或是些遗嘱给二婚女人的孩子。就想咨询一下我们的这个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上签订两人的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最重要的是没有公证处的公证书,还有就是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把房产证办下来)如要诉讼能不能作为证据?或是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此房子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父母在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以父之名由我出资的房屋产权归我这属赠与吗
1993年我以我父亲的名字全额出资购买了父亲单位的房改房,在2000年父母在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以父之名由我出资的房屋从现在起产权归我,具有法律效力,按现状各一室由父居住终身,但在2005年其母死后父亲竟将所有门换了锁,现我将所有买房证据拿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这房屋产权有部分属于父母的赠与行为,父亲随时有权撤
我叫(爷爷的名字),1997年单位集资建楼,我因为有住所,无需购买,所以经其他子女同意,便有其长子顶替我名义购买,后来有我长子转卖其女,该房有孙女***一人出全资购得,与我及其他子女均没有任何关系,其房屋所有权有孙女***一人所有,其房屋买卖权有孙女***一人全权负责,特此声明声明人:爷爷证明人:问证明人是否得
我经过中介从他人手中买了一套房,包括车库在内,协议上注明车库在房屋本幢,等我大部分房款给他后他说车库在另外一幢。他是故意欺骗我的。另外的车库我是不会要的,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我和丈夫离婚了 但是是私下协议离婚财产的分割都在协议书上说明 但是害怕丈夫反悔 到法院起诉 请问律师 协议离婚收到法院保护吗 需要到公证处公正吗?多长时间到法院起诉就无效了?谢谢
我朋友在民政离婚时,协议将一套住房给了女方,双方又协议将另一套按揭购房赠与子女,离婚后,我朋友反悔,想将赠与房屋要回,请问是否可以,法院能支持吗?
我与丈夫2006年结婚,婚前以他的名义下有一套别墅,2009年4月以夫妻联名购买了一个套房,婚后生一女,2010年8月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合法与他人结婚,为男方再生一子,答应与男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对共有的套房没有进行分割,2010年12月男方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五年内未复婚,男方自愿将套房赠与女方,并负担
康律师:你好!我有个表姐,婚后育有一女(今年已19周岁,上大学二年级),2007年由于男方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万般无奈之下,我表姐提出离婚。但考虑到女儿正在中考,以后还要高考,双方决定再缓几年办理离婚手续。最近,双方决定赶年底办理离婚手续,达成协议:女儿随我表姐生活,男方承担一部分生活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一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男方姓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子女,目前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一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男方姓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子女,现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男方有债务,请问追债人是否可以要求用房屋抵债,
现在我们家准备盖房子,宅基地名是我老公爸的名字,他爸已经不在了,妹妹回来要求在我们家盖一呈她要一楼,要我公打字条说名一呈是她的为期是80年,请问以后会发生争房子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