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部门工作已经两年(每年一签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合同将于9月7日到期,所在部门以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为由不续聘了,我是否能拿到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条款)
可是,现在这个部门想以合同正常到期为由不给补偿。而且在我签定的劳动合同里关于经济补偿金里有一条: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现在部门只在口头上通知合同到期不再续聘,这条能否做为部门不支付补偿的依据?如果应补偿,我应该用劳动法里第46条的哪一项要求支付?
我90年9月从学校毕业分配到公司连续工作至今将近20年,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2008年12月31日到期。现公司要把我转到其他的单位与其他的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还由原公司交,个人档案也不移交,原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补偿?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我现在项目合同到期,单位是于11月初通知我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两年了,单位不与我续签,所以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是否还应该给11月的工资
我于2008.1.1 - 2010.12.31 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2010.12.1日,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同意赔偿3个月工资。但不发给我2010年当年的年终奖。同时我2010年当年有17天年假还未休,公司说也从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之日一并作废。 请问:1.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2010年当年的年终奖金? 2.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 17天年假这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在单位工作二年,现合同到期,公司提前十五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给补偿,我如何才能要求补偿?
本人06年6月份进厂,当时签订合同3年,3年到期于09年又续签合同3年,眼下将要合同到期,公司部给予续签,这样公司按劳动法会给补偿 金吗?如果给补偿应该给多少,谢谢各位大侠给予解答;
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八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签合同.可是我检查身体腰间盘突出现在腰部不能干累活.我是否可以跟公司索要赔偿
工作8年,分两次签的合同。现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应该得到如何补偿?
04年参加工作,第一次签了5年,第二次签了3年,现合同到期,公司提前2天通知我不予续签合同,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我应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
我们厂原来是国营单位,2000年改制后我们重新上岗。现在公司打算改变经营,要大量裁员,因为很多人合同是10~11月到期,公司现在准备拖到那时候不给予任何赔偿,请问下,是否合同到期我们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现在网上很多说从08年开始算起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到底是按实际工作年限还是从08年算起,谢谢 还有什么是无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