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同事被她的男同事强奸了,当时女的为了要面子,答应了男方提出的私了,已经过去了一年,现在男方却起诉女方敲诈。并且枣西分局把女方扣留了10个小时 。我朋友很郁闷,明明是自己受伤了,可还被反咬一口。现在就要快开庭审理了,
我嫂子的爸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均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人,上个月也就是3月30号,跟同村村民杨某起纠纷争吵后被杨某拿砍刀砍伤,其中伯母被砍了一刀,肋骨断裂两根,还刺穿了肺叶,伯父后背被砍伤三刀,也是大量失血,当时报警后,派出所警察第二天才过来看了看,问了下情况就走了,并没有对杨某采取任何措施,现
9月10下午,我和女朋友在一条土路边打算挖点土回家在花盆里种花,当时路边没有种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围栏,刚挖了一点土,过来一个60多岁的老年妇女,说这地方是她家的,打算种菜,不让我挖土,这时又过来一个约30左右的年轻妇女,帮着老年妇女说话(事后知道她们是婆媳关系)。我打算离开,但老年妇女扯着我不让离开,要
你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在一家商场里卖鞋的,当然不光是我一家,必免不了邻里有时候上到相同的鞋,昨天因为有一款85元上的鞋(我的隔壁也上了),因为我已经剩下最后一双了,所以我就50想甩掉它,我隔壁家的一位亲戚在他家买了和我家那鞋一样的鞋,花了一百元,买完到我家问我家多少钱,我说五十,他家亲戚好像
一门市上有一临时工才来做几天的那种,在工作中不幸受伤了,现在人还在医院医治,,因为门市老板无钱再垫付医药费,,这件事应该怎么办?工人受伤主要是因为自己操作不当(因为当时有另一工人曾叫住他,让他不要做)这样最后的责任划分应该怎么算呢?门市老板拿不出钱来又应该怎么办啊? 谢谢解答! 事情很急,因为现在病
这个民事纠纷构成刑事责任了吗?如果经法院审理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调节不可能了)?
时间:2010-9-18 地点:乡镇农村 当事人:父亲,两名警察,同村三户人家 事件陈述:9月份正是秋收季节,家里的庄稼丢了一大半,我父亲怀疑是同村的三户人家共同所偷,父亲就与两名警察去往这三家进行搜查(这两名警察是我妹夫的朋友),父亲搜查这三家后没有搜到丢失的粮食,这两名警察只是陪同我父亲,没有亲自搜。这三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1月,具体哪一天我记不太清楚,本村一户人家的一个儿子,由于在离本村几公里以外的地方发生车祸,当场死亡,这个年轻人今年刚满30岁。这对于这户人家无疑是晴天霹雳,自是伤痛不己。接下来的日子,自然是要求索赔,全村的人都在为这个年轻人感到不幸,便都自然参与向肇事者索要索赔的行列中,这其中也
我和邻居争吵几句,对方诬陷我打他并住院,花医药费几百元,样我给拿我觉得委屈。象这种情况 我应不应该给拿 他没证人。只有在医院的医疗条子,和我要误工费,这样我应该给拿吗?
被告乘坐原告(载客)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交通处理意见书没有被告的相关责任,可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要与原告承担相应费用(各占50%)请问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母亲和我继父一起生活了14年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按新的婚姻法规定已经不是事实婚姻了),现在父亲过世了,留下了一辆出租车(这个车也是通过我和我父母一起经营),继父没有父母以及子女了,但是现在继父的兄弟姐妹要出来拿走一部分遗产,请问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