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合作一个摄影工作室,朋友出自己的房子作为办公室,起初口头承诺不收取房租。对方出资1万元用于装修及办公用品,7000元用于日常吃饭开销等,我方出资1万4千元购买设备。对方话称出资2万8千元,但实际能够列出的支出只有2万元,其余8千元他自己也说不清去向 。经营期间,我方出技术,对方谈订单。合作期间无任何书面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 现因种种原因我方提出终止合作。对方以“我方退出后他无法独立经营”为由,要求我方赔偿他的所有投资额2万8千元(实质其中8千元无法说明是否用于工作室经营)并承担全部房租1万元(按其对外出租的全额计)。或赔偿他1万5千元,并扣押我方投入的所有设备及我方个人财产(总价值2万元),我方不同意。现双方处于僵持阶段。 请问律师,目前他已扣押我方所有设备及个人财产。我方应如何争取个人权益?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合伙人曾因资金周转不灵,卖掉服装专卖店一半股份,由我方接手融入资金27万,后正巧遇到公司统一要求装修,投入金额大大超出合同约定我方该付金额,近一年店内资金周转不灵时他未曾出过一分钱,而且陆续以各种理由拿走近7万元现金,在近一年期间不停有讨债者上门堵客,严重影响到店面经营,(才得知他已欠下高额赌债)。
和朋友合开的店,合伙人报假账让财务做假账,利用公司的钱,私自若用公款放高利贷,亏空金额估计在30万左右 请问 这可以构成犯罪吗? 需要什么证据 才可以立案呢? 谢谢 有线索 报案 会立案吗? 不是公司 只是共同经营的店 个体经商 和 注册的公司 有什么 不同吗? 会影响到是否能 不能立案、
我和一朋友合伙经营一公司(没有正式营业执照,属于挂钩经营的),就是一个私营挂靠企业,我方占90%投资额,他方占10%投资额,由于当时他方没有出资投资在公司运营方面,由我方代为垫付10%资金,现在因为合同终结问题需要向他追讨合同期股份资金,请问没有正式营业执照没有财务制度,经营一年财务账目混乱,能不能向对方追
08年我和两个朋友(甲方、乙方)一起每人出资10万元开店,大家约定我和甲方两个人在店里打理事务每月大固定工资报酬,同时约定利益分成每人3分之一,风险公担三分之一。经营两年后由于工作量大事情多,在店内经营的我和甲方要求三个人一起协商给我们两个加工资报酬,但乙方不同意,最后大家协商就定签订一个协议,内容为:
你好!我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美容院,经营费用以及经营收入为两方共同承担(各为50%)。由于当时朋友手里没钱,头期投资由我一方垫付,有签垫资协议,协议上签的还款方式为盈利中扣还。但现在生意经营快一年了都无盈利,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他还垫付资金?还有如果生意经营失败关门,我是否有权要求他还我所垫付资金。
和朋友合伙经营一服装。店租是由我先垫付。包括装修,设备等都由我出。货品则由朋友出资购进.真实比例大约我占8,对方占2.当初合同上写了,每月除了收回店租,缴纳水电等费用后再各自领取一部分作为自己生活上的开销。3个月后分红一次!在合同里边我给了对方4成的股份。我6成!但因为两人性格和脾气不和,现在发生了纠纷,
和朋友合伙经营一服装。店租是由我先垫付。包括装修,设备等都由我出。货品则由朋友出资购进.真实比例大约我占8,对方占2.当初合同上写了,每月除了收回店租,缴纳水电等费用后再各自领取一部分作为自己生活上的开销。3个月后分红一次!在合同里边我给了对方4成的股份。我6成!但因为两人性格和脾气不和,现在发生了纠纷,
2010年4月份初,我与另外一合伙人一共投资30万左右办了一个船厂共同经营,在经营期间没有分得盈利的部分。一直到两年后也没有分到任何的利益,所有的财务都是他管理的,出入明细都是他弄的。之后又加入了一个合伙人丙,三人合伙期间财务由丙管理,管理期间也没有分得任何利润。之后三家散伙了,遗留了一艘小船,请问我有权
您好!我是一家物流公司某市分公司的负责人,营业执照为某某省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负责接受总公司配送到当地货物的发放及运费和代收货款的收取。后公司施行联营模式,即公司不再拨付办公经费,也不给我发工资,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我自负盈亏,然后按发生的业务量按一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配。并且与公司签订了一年
我跟朋友在内蒙古合伙出资设立了一个销售塑料管的经营部,一年以后因双方经营理念不一致,签定了终止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间的建材由那个朋友继续经营,我退出合伙关系,合伙期间的盈利和现在库存商品均由他一人享有,应在约定期限支付我的出资款。结果他没有按约定支付我的出资款。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如果他没有钱,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