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合伙经营纠纷。请律师指导指导。
合伙经营纠纷。请律师指导指导。 和朋友合伙经营一服装。店租是由我先垫付。包括装修,设备等都由我出。货品则由朋友出资购进.真实比例大约我占8,对方占2.当初合同上写了,每月除了收回店租,缴纳水电等费用后再各自领取一部分作为自己生活上的开销。3个月后分红一次!在合同里边我给了对方4成的股份。我6成!但因为两人性格和脾气不和,现在发生了纠纷,合同上边写的收回店租一项对方不同意。不同意的理由是,我要先行收回店租的话,她投资购进货品的钱也要收回。但是合同上边并没有写这一项!而我有凭证可以证明店租的钱是我先垫付的,对方也有签字,也有证明人!合同上边写着收回店租,她也有看到,也有签字!所以想请问下律师,我要求先行收回店租这个时候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哪里不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zy521……(广东)
提问时间:2012-01-02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