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公司急需一笔钱进行周转,于是联系了民间借贷,8分利息,200万,3个月。对方不要求进行资产抵押,但是要求我男朋友要找几个担保人,担保人出具资产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复印件等,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然后还要签一个保证协议即可。 我男朋友为了让我们几个担保人放心,给我们出具了一份盖有他们公司法人章和公章的说明,其中说明了这笔200万的借款由他们公司自己承担,不牵连担保人。 请问,我男朋友出具了这个说明之后,如果他们公司到期不能还款,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这样会不会涉及到诈骗?
去年我为他人在信用社担保3万元贷款,到期后,找不到贷款人。贷款人有房屋,楼上是房间,下面是门面,有个女儿在家。 如果信用社起诉我后,我应该怎么办?
前年替朋友在信用社担保了三万元后来过期半年朋友未还信用社要起诉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主贷、合同是我亲自签的、但是没有给我钱、是信用社直接把钱给的我朋友、没经过我、我也没出委托书、这种情况我可以告信用社吗?
今有亲戚一法律问题紧急求助。 于兆社,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县于岭村。其子于续勤,2009年为郑维栋提供民间借贷担保。(借贷人郑维栋,放贷人于续波,贷款9万元,利息4000元/月)后借贷到期未还,放贷人于续波直接、且仅将担保人于续勤在2009年诉至法院,其后,又申请法院查封了于兆社所建的养猪场,并其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爸爸06年向银行贷了50万元办了个加油站,担保人是我丈夫。09年的时候过户给了我的名下,现在期限已经准备到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这个财产不成为担保财产吗?
我用我的房产证帮一家公司在银行做担保贷款,现在那个公司涉嫌融资,法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请问这情况银行是否有权利要求我偿还担保贷款的利息以及到期是否需要我来承担贷款的金额。 谢谢!
我有一亲戚弟兄两个,其父亲在以前国营单位有一套房子,最后一批单位分房办房产证时直接办给其弟弟与弟媳两人(以前哥哥顶替了其父亲职位已有单位分房,经家庭协商由其弟继承其父亲的房子,经过公证处公证,其哥哥与其他人都放弃继承权,其弟弟赡养父亲),现哥哥做生意借了高利贷后逃跑,高利贷担保人则为其父亲,其父亲因
律师: 1997年招待所向基金会借款29000。由我担保,期限为3个月,利息11.76%。由于县招待所未按期偿还,抚志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4月29日起诉法院,要求偿还,经法院调解,欠款29000由县招待所偿还,限于1999年6月30日付清,还款时利随本清,解除我的担保责任。但1999年5月7日,永顺县政府联合下发《停薪通知》要求我
1997年招待所向基金会借款29000。由我担保,期限为3个月,利息11.76%。由于县招待所未按期偿还,抚志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4月29日起诉法院,要求偿还,经法院调解,欠款29000由县招待所偿还,限于1999年6月30日付清,还款时利随本清,解除我的担保责任。但1999年5月7日,永顺县政府联合下发《停薪通知》要求我还款,我
最近得知一笔银行贷款,是父亲让其朋友担保的,可现在由于经济的原因无力偿还,其朋友也不愿意偿还。现在银行要起诉了,问题是我也签名了,当时带合同来的人,也没跟我说是担保,什么都没讲,就是让我在哪里签名。 签后问了,父亲说让我签名只是家属签名,贷款的。我听了更急了,说不愿意,可父亲说只是贷款要求签名,对我
请教一下,就是我和另一人为同学在银行做了担保人,现同学已死,银行通知我俩还款。当初担保时我单位不同意,收入证明书上盖的公章是其他单位的,但签字按手印是我去的。我没和爱人说担保一事,所以签字时我爱人也未到场。请问我要担哪些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