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担保的问题?
担保的问题? 律师:
1997年招待所向基金会借款29000。由我担保,期限为3个月,利息11.76%。由于县招待所未按期偿还,抚志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4月29日起诉法院,要求偿还,经法院调解,欠款29000由县招待所偿还,限于1999年6月30日付清,还款时利随本清,解除我的担保责任。但1999年5月7日,永顺县政府联合下发《停薪通知》要求我还款,我是公务员,肯定斗不过上级政府,无奈只好借高利贷还钱。请问这算不算错误行政干涉。现在我怎么维权。是找政府赔偿吗?这15年的损失怎么算法》还有什么赔偿损失没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伍保国(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2-07-17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