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知一笔银行贷款,是父亲让其朋友担保的,可现在由于经济的原因无力偿还,其朋友也不愿意偿还。现在银行要起诉了,问题是我也签名了,当时带合同来的人,也没跟我说是担保,什么都没讲,就是让我在哪里签名。 签后问了,父亲说让我签名只是家属签名,贷款的。我听了更急了,说不愿意,可父亲说只是贷款要求签名,对我不影响的。于是也就没在多问。 1.可是,现在网上查了一下,说是连带责任的,但当时就是被不实告知的情况下签名的,那么是我也要偿还债务的吗? 2.现在才工作,工资在卡上也会被吞掉来还债的吗?是否要偿还清楚才可以, 可我无力偿还,那怎么办?
我父亲(06年去世)于1997年在乡信用社为朋友担保三仟元小额贷款,09年我母亲去信用社办理限取款时,被告知款项不能取出,原因是我父亲在97年在信用社担保的贷款只还了1500元后就一直没还款,(但是这十几年里没向贷款人催还),请问我家在信用社10多年的时间即没向贷款人催还,也没有向担保人催还,且我们也不知我父亲担保
借款人于2011年6月向出借人借款壹佰万元,在借款协议中,借款人以自己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以其弟作第二担保人,以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部作第三担保人,并以在建项目的业主单位房产证作借款壹佰万元的抵押依据。 借款名义是以在建工程资金需要,而借来的壹佰万元实际直接汇入了借款人自己的公司,并未用于在建工程。
律师: 1997年招待所向基金会借款29000。由我担保,期限为3个月,利息11.76%。由于县招待所未按期偿还,抚志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4月29日起诉法院,要求偿还,经法院调解,欠款29000由县招待所偿还,限于1999年6月30日付清,还款时利随本清,解除我的担保责任。但1999年5月7日,永顺县政府联合下发《停薪通知》要求我
请教,难道凭执行局的终止执行裁定还不能主张一般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么?
我于2008年1月14日在辽宁葫芦岛市的兴城法院起诉了债务人和担保人,2009年3月3日判决债务人还款,同时驳回我对但保方连带担保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担保书字面上理解为一般担保。 2009年转入强制执行,首先对借款合同上提及抵押的房产(已在诉前进行诉讼保全)和机器进行查封。但是经执行局查实,该已保全的房产已经转卖,
我和别人合伙开一家大型理发店有3年了,有几个小股东(30%)退出了,但理发店里的一个员工看生意好就接收了他们的股权拿进来10万元(30%),可是原先的股东退出时有40万的顾客充值卡还没有消费掉,后来四五个月过后,由于房租的到期,租金暴涨,店就开不下去了,现在顾客的充值卡又多了20万,总共有60万。后来接收的股东在
去年6月份我老婆原想与其朋友(以下简称李经理)开办一家电子商务运营公司(后知道因为老婆的朋友已经有一家以她为法人的公司,所以没法在新公司中担任法人和股东),所以新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分别为我老婆和她朋友的父亲,当时注册的为五十万的公司,实际缴纳十万元,我老婆占股65%,李经理父亲占股35%,定的是两年内补齐。
我的朋友,被歹徒抢劫,被刀刺中要害,好在保住一条命,但花费了几十万钱,歹徒被抓到了,请问歹徒除了要担刑事责任外,民事责任怎么办?歹徒没有钱,他父母等家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吗?
请教,难道凭执行局的终止执行裁定还不能主张一般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么?
我于2008年1月14日在辽宁葫芦岛市的兴城法院起诉了债务人和担保人,2009年3月3日判决债务人还款,同时驳回我对但保方连带担保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担保书字面上理解为一般担保。 2009年转入强制执行,首先对借款合同上提及抵押的房产(已在诉前进行诉讼保全)和机器进行查封。但是经执行局查实,该已保全的房产已经转卖,
1997年招待所向基金会借款29000。由我担保,期限为3个月,利息11.76%。由于县招待所未按期偿还,抚志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4月29日起诉法院,要求偿还,经法院调解,欠款29000由县招待所偿还,限于1999年6月30日付清,还款时利随本清,解除我的担保责任。但1999年5月7日,永顺县政府联合下发《停薪通知》要求我还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