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公司总部也在北京。本周,公司要求我去内蒙古一个小城市常驻工作,给我的调动工作地点通知单上,要求我在7月25日前到岗,我已经签了“不同意”。但听人事部同事口述,如果我拒绝这项工作安排,公司会以我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为由将我辞退,且不会给我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五条工作地点这样规定:
乙方工作常住地:甲方营业地、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所在地及子公司所在地。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公司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劳动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条款,并没有关于如果我不服从工作地点安排或者工作岗位变动,就可以随时将我辞退且不支付赔偿金的条款。能与之接近的,也是“不能胜任岗位,且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这样的描述,同时还约定:甲方必须在3天之前书面通知,或者额外补发一个月工资。
我的问题是:
1、劳动合同第五条的工作地点描述符合劳动法要求吗?
2、如果我不在7月25日前到达新工作岗位,公司可否按照合同,因此而辞退我?
3、如果目前公司辞退我,会给我赔偿金吗?如何计算?
补充问一下:
假设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是否会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处罚?
我想问下我当初应聘的是该公司的人事/后勤 岗位 地址是在福州 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福州的 现在公司说要调我去厦门做接线员 而且也没经过我本人同意,还说如果不去厦门的话 就调整我做福州公司的清洁工,否则就自动离职,要我过几天去厦门报道 不去的话按旷工处理。请问这样公司是违法的吗?那我现在改怎么做?谢谢
本人现在哺乳期,因公司要精减人员,想让我自动离职赔偿N+1给我,我不同意,公司就把我从以前上班的办事处调回公司,并不安排工作我做。请问这样我申请劳动仲裁除了经济补偿金外,能申请到赔偿金吗 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拿到2倍赔偿?
公司在我怀孕5个月的时候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从2000降到1200合理吗?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已经上了3年班了,今年发现怀孕由于身体状况不好中间休息了有一个多月,当正式上班时候公司给我调换了工作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资格津贴+加班补贴+特别补助+通讯补助)从2000元降到了1200元,职务津贴从500元降至100元,资格津贴全部取消了,加班补贴从300元降至100元,特别补助及通讯
我6月17号为一家饮料品牌在超市做促销员,因工作时间不方便和距离住址太远,29号提出辞职,但是主管却说没工作满半个月公司不给发放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当初我和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说试工期满后才签订。接下来我该怎么办?现在那个领导的电话打通了不接我电话。我正在收集证据。请各位给我指条路。
未毕业的大学生,在公司工作半年多,现由于公司岗位进行调整,本人无法适应该岗位的部分工作,请问公司是否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2011年11月1日到公司上班,至今已有8个月,现由于公司岗位进行调整,本人无法适应该岗位的部分工作,提出辞职,请问公司是否应从我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我双倍工资?
您好,我在公司干8个多月了,我在店里是店长,公司以不能完成公司给的任务为由给我调到一个回不了家的工作地点,(但合同上写着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北京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更换工作地点),因为这事跟公司经理闹的很不愉快,也不可能在从这个公司干了,公司还让我签了份更改
在厦门一家台资做了3年了,现在公司组织调整,要求福建省内的都要调到苏州或者四川等外省的分公司去,但是我不想离家太远。请问我可以拒绝公司调动要求,让其赔偿遣散费吗?因为如果拒绝,以后工作上一定会被刁难死。真的两难啊~求各位专家帮忙支招.万分感谢.
07年入职,半年后签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公司地址是青岛**路,合同里面工作地点:青岛 (今年青岛地址也变了一次,签合同后的事) 入职时实际工作在下边的小县城分公司,(本人是小县城的)现在公司效益不行了,工作地址要撤,为了让个人辞职!要我回青岛上班,。太远不方便,不想去! 最近工资不及时,二个月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