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我出差,有每天100元的出差补助,但是却扣除了我本身的津贴(交通补助与午餐补助)。他们的说法是我不在公司的时候就没有来公司,所以没有。不知道这种说法合不合理?
本人自2011年9月份从兰州到新疆出差,公司规定出差人员补助每天50元,电话补助每月100元。补助:6050元,电补共400元。由于业务关系本人于2012年1月6日才到兰州,公司财务给以不能跨年报账为由,不予报销,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还。谢谢! 姓名:王东昌 电话:13659406581
您好,我是北京市居民在北京上班,因公司有业务需要出差,公司提供住宿跟餐费的情况下,应发放多少钱出差补助?我想问问国家对这方面有什么规定?最低标准是什么?公司给我包吃住,额外补助50元标准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了吗?谢谢!
平煤集体出差到鄂尔多斯打工五年。每月给员工发1700元补助,扣除300元伙食费。每月发1400元。辅助工1300元,扣除300元,每月发1000元。要求每月最少上26个班,班中餐补助的每天6元钱却始终没给。我该怎么办?
请问某律师,在北京公司上班,在外地出差加班星期天是否应该有加班费,(说是有补助就没有加班费了)请给予一个合理的答案,谢谢!
公司已未到试用期为由不允许休婚嫁,可是结婚证是在这个公司领的 还有出差没有出差补助,说属于外派,没有补助?? 可是公司不给休,还说所有在公司的人都没有休过,有什么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利
请问,出差补助要交税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北京市对于出差补助方面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呢?如果有涉及到去国外出差做项目的状况,这样情形的出差补助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如果有的话,还请能说明法律条文名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