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杭州广告设计公司的小杨,我于2012年6月18日与对方杭州舫艺术有限公司的王因(化名)女士签订了一份提供物 料合同,大致内容是协助她的公司为2012年6月22日的一场活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规定摄影摄像师拍摄时间是工作到 晚上9点。 22日晚上7点时对方公司副总王力(化名)告知摄影摄像师可以离开不用拍摄了,王因女士以此唯由至今未付我方合同 尾款和新增物料款项。 她的理由是1:合同是她和我签订的,不是我和她公司王力所签,摄影师离开只能由她同意才可离开。 2:王力在王因女士口中说是她临时请过来帮忙的,算不上她公司的人。 3:王因没有最好两个小时晚宴的照片,她甚至要整个活动承办,宴请她的客人,车旅费全部由我方承担的意思。 我方理由::合同里写着:发现质量部分和规定,甲方王因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用电话方式在第一时间向乙方提出 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货款。 2:王因提出异议已经是三天后的下午,然后辩称王力不是她公司副总的同时,要我方承担她的一切损失.(她所说的并 未写入合同) 3:王因和王力是同事给我放他们的名片的,是相同公司,其中王力的职务是副总经理;王因和王力同事和我方一起开 会,并确认摄影摄像师由王力主管 4:合同规定,王因在22号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余款。 尊敬的律师,我方现在的要求是请对方尽快付清尾款,而对方王因和她公司则无明确答复的拖延,每次沟通协商均围 绕在王力和摄影师的事情上。我方认为王力是他们当时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也在当时的会议中王因默认王力统管摄影 摄像,如今因这两小时的问题王因一直没有给到我方尾款。 尊敬的律师,您认为我方可否针对合同向王因追要尾款,我方的让步可以是王因扣除合同中摄影摄像部分或全部款项 ,但其余尾款必须及时付清。而摄影摄像资料我方已按照合同及时提供给到王因,王因甚至已经在6月份把摄影资料发 到互联网和她自己的网站。 今天打电话到王因公司,她公司要我方书面写个道歉信,要我们承认是我们的原因导致摄影师提前两个小时离场,并 承认是我们的错误造成没有后面两个小时的时间没有影像资料。他们这样做是否有坐实我方的嫌疑? 谢谢律师,感谢您在忙碌之中看我写的内容并为我解答,您可有建议给到我让我解决上述事情。谢谢! 再一次感谢!
原先合同里说明的是:工厂(甲方)生产产品,另一方(乙方)支付金额,现在甲方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耶在合同期限之内完成,乙方拿到产品但仍拖欠尾款,而且是5、6家工厂的尾款都拖欠着,请问咋二样算不算合同诈骗?
11年7月入职,当时老板发了一份邮件给我,写明了工资,试用期是2-6个月,试用期过后与公司签合同和买社保。做了半年后,我向公司提出要买社保,老板以各种理由不买,也没有跟我签合同,12年4月,有一个员工走了,才帮我买,5月4日我当天辞职当天走。工资一直不发,到6月20日,通知发工资,但扣了我5月的全月社保。请问这种
我所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在北京丰台区,在2012年5月初提出辞职,离职时间为5月底,领导也批准,但过后领导无原由的让马上搬离员工宿舍,还说把工资结清,但由于第二天,他没给工资,我也就没有办法离开,因为还没来得及找其他工作,也没有钱和时间找到合适的房子,所以要等拿到工资后再走,但是领导结工资的时候并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某月30日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15号才发,请问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今年头麦子在恒丰纺织厂我们七八个人干的班供楼砌砖的活,一开始都是一层一结账。到了最后一层干完活了没有结账,叫他给打个欠条他不给打,说两天就给钱。结果一直拖了两个多月还是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呀。请律师老师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谢谢您了。
上海机械有限公司就2012年展会与我公司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效果,我公司忠实履行实施,嘉亿公司现场没有任何异议,并且使用了展台,嘉亿公司的王树军(执行总经理)现场提出要增加沙发等物品(合同之外的物品)我公司联系租赁公司,并缴纳的定金200,尾款是他们支付的,这本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是王怀恨在心,认为
我们和对方公司合同结束,他欠我们尾款。然后我们公司法人出了收款委托书,委托我去收款。我应该带齐什么资料去?就光收款委托书够吗?对方说还要有法人身份证,还要在身份证上签字,我盖的公章,他说不行,真是真的吗?
厂里没有与我签订合同,又拖欠工资,辞职也不批,请问我须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吗?
厂里没有和我签合同,工资又不准时发给我们,辞职也不批,请问我须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吗?我们厂定押工资40天,可是这月押了43天了都还没发工资,老板说白班的人工资已经发了,就我们夜班的还没发,还说要下个星期,我为此事去找老板辞职,老板说不批,最少要做够三个月,我是在绣花厂上班的,我在这厂上班皮肤会过敏,老觉得
公司拖欠了我三个月工资。本来上个月应该续签合同,现在也以我工作不佳为理由,不和我续签。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怎样赔偿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