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银行贷款,后经工商登记我的股份变更为他人,如此贷款公司不能归还,我是否承担此贷款的经济责任?
虚假垫资的第三人是否需要为以公司名义的担保的股东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在08年设立时,有两个股东,由第三人虚假垫资设立,后其中一个股东甲于11年将自己所持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股东乙。12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43万,并以A公司做担保,加盖了公司公章及其个人私章,现在无力偿还,丙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现在丙追加虚假垫资的第三人为被告,请问虚假垫资的
因出现担保问题,股东因公司违法承担有限责任,请问这个有限责任会不会因“夫妻共同财产”扩大执行到股东家属(妻子)身上。谢谢
我公司向一家公司供货,但是对方迟迟不付货款,我公司于7月2日向法院起诉索要货款,但是欠款公司在7月20日进行了股东变更(地址未变),现法院于老股东联系,他们声称他们不是股东了和他们没有关系,而新股东也没有办法找到,法院书函无法送达欠债公司,现在法院要求做公告后开庭;请问这种情况下,欠债公司老股东是否有恶
担任公司名誉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与分红,现在公司有银行几千万的贷款,请问我要不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我担任公司名誉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与分红,现在公司有银行几千万的贷款,请问我要不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我是一个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现在要求以公司名义贷款,本公司其实是一个空壳公司,实际出资人未足额出资,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贷款的债务。
民间借贷同居期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张三(男)是城镇居民与乡村农民(女)李四在1979年11月分别各自结婚成家,各自另有配偶和儿子。因张三李四买卖猪皮商务关系密切,1992年两个家庭都分别离婚。(但户口登记上至今都另有其他配偶)。一审判决认定1994年张三和李四同居。 1996年张三承办集体旅馆,2005年张三将集体旅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