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律师您好: 我于1996年毕业后到一个自收收支的事业单位上班,98年的时侯,我们当地五大局机关合并,我们很多人都回家等待,当时我已经怀孕,就一直等着解决的办法,也没有自己去找工作.但是当地的部门一直也没有安百我们,只给我们最低生活补助.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也没有说法.我想问的是,我当时怀孕了,现在过去十多年了,我还可以去找当地的政府吗?怀孕期间不能下岗
单位性质属于集体性质,是卫生局下属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职工集资、银行借款建造大楼,形成初具规模的综合型医院,上级没有拨付一分钱,现合并于事业单位(其他医院),这些人员的性质是什么性质?单位的资产能被无偿接收吗?
请问,事业单位和私人单位购买社保,购买的内容是否有差异?购买的比例是否有差异?
请问,事业单位和私人单位购买社保,购买的内容是否有差异?购买的比例是否有差异?
部门领导经常独自一人购买、保管用于公务接待的电子消费卡,出去送人也是自己一个人去。不知道对于这种行为有什么规定吗?否则他一人贪污了,有谁会知道呢? 这位领导就是财务部门的领导,这种事情他说送人了,又不可能问被送的人,所以他知道不会出事,一直自己拿着。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通过层层环节最后因缺单位证明被通知取消资格怎么办
我参加所在城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经过考试、政审、体检等环节,准备公示录取名单了,这时候招聘主管部门打来电话说我当初报名时没有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撤去我的资格。 当初他们是有报考资格审核的,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过关后才发放准考证。如果他们审核我资格时说缺什么证明不给我报考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原和2名自然人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明义不控股,实际归我们单位经营。现在请问,我们单位可以收购自然人股份,变为独资公司吗?
单位女办公室主任把怀孕女员工打伤住院,差点流产,怎样为员工讨一个说法
因为一点误会,单位女办公室主任把怀孕女员工打伤住院,差点流产,还跟别人说自己的帐算完了,赢了。而女员工的身体至今仍未恢复。通过怎样的程序解决这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