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2005年至今事业单位改制不成功,我成了有单位的黑人
2005年至今事业单位改制不成功,我成了有单位的黑人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17号文件【关于市
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精神,我所在单位要改制成为民营企业、私
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按当时文件规定,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即可办理内部
退养。但我当时的年龄、工龄都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我才申请办理了买断工龄。
但至今为止,单位也没有改制,买断工龄的手续也没给办理,也没有给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也并没有终止。但因为改制不成功,我反到成了有单位的黑人,在这六
年期间内,我曾多次找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恢复我的在职职
工身份。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领导和主管部门都在相互推诿,谁都不管,并说
这是政府行为,你愿上那找就上那找。我们作为一名普通职工,本身就是弱势群
体,领导和主管部门不给解决,我们自己能解决吗?政府不会就这样欺骗我们这
些普通职工吧?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就该问?人民政府不为人民办事那还是人民
政府吗?天呐,我门到哪去说理啊!!
单位在没通知本人的情况下,从2005年开始至今把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等各种保险全部给停止缴纳,从2005年至今单位多次调整工资,因为我是黑人,
自然就没我的份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没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前,我还
是单位的职工啊,怎么就把我给黑了呢?怎么就能把我的各项社会保险给终止了
呢?我就一个基本要求:单位把我这几年的各项保险补交上,按规定调整我的工
资,恢复我的合法职工身份。温总理也多次说到关心民生问题。各位领导们,你
们就能置关系到普通职工的生存而不管不问吗?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欺骗人
民的政府。理应为民办事。为民主持公道。不然我门又能去哪说理啊。即然改制
不成是政府行为,那就应恢复我的合法职工身份。苍天啊,大地啊!我不能再当
黑人啦!我还要生存啊!!!
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职工 梅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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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数枝梅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0-12-04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