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当兵分过来的,这里工资待遇差,我在这里干了将进四年多,请问,我辞职后,养老,医疗,公积金那些怎么处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还有辞职,公司会有补助吗?谢谢
薪酬:底薪(1000)+绩效考核(600)+岗位津贴(100)+销售提成
不算提成,没有迟到,没有早退,应该是1700,但是2012三月份工资,4月10日发只有1200,这个算是违法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下
律师你好:我有问题需要你们的帮助,我的孩子在乡下小学读三年级,一天中午两点多,老师带着三年级和四年级共60多个学生上山捡柴给学校食堂用,我孩子在树下撇一树枝时,因力气小没把树枝撇断,木屑弹到一个四年级学生的左眼,老师没及时处理,到第二天受害者家人把受害者带到我家来我们才知道这件事情,然后我家叫他把孩子
公司没给我上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否应单位支付?
2011年底生孩子,出院时发现单位漏给我交生育保险费(北京户口,在《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也应在参保范围),社保无法报销。请问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否应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hr回复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2012年才执行的,是在生孩子以后才发布的,只能按照你生产时候的政策办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
单位没有帮我缴纳生育险 按照法律医疗费用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支付多少,是全额支付吗,还是百分多少的支付 法律里面并没有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