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父在劳作时意外死亡,其公司赔偿了69万并签署了赔偿协议,我姑父有存款20万。我姑姑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无工作,我姑父姑姑的孩子也在5年前去世。我姑父的弟弟育有一女,在该女幼小时遭其母抛弃,后该女父亲再婚。在我姑姑孩子死后,家里人就说要我姑姑姑父收养该女,但没有任何收养手续。现在我姑姑的丈母娘和该女将我姑姑告上法庭要求分遗产,问题是那个赔偿金协议上有该女的签名(当时签署协议时公司及我姑父家属双方商量该女应得的赔偿金是9万,但现在无任何纸质或电子证据),请问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分69万和20万呢?谢谢~
我姑姑的病历卡无法找到了,但是我们这边人都是知道她有病的,我姑姑在二十年前在精神病院疗养过,但是现在是没有那么严重的精神病了,跟正常人差不多,只是需要吃药才能睡着~
爷爷有一处平房一直爸爸住着,爷爷奶奶是爸爸养老送终的,爷爷过世后,爸爸把房子给卖了,姑姑要分爷爷的房子钱,爸爸没给,爸爸有一个商服房子卖给了我弟弟,姑姑要在这个房子里扣除这个房子钱,姑姑说我弟弟没有结婚,买爸爸的房子不生效,这种情况下,姑姑是否能在我弟弟的房子里要出爷爷的房款钱?谢谢,着急啊,实在没
我爷爷一共有3女2子,爷爷于2011年年底去世后,直到今天伯父才说爷爷生前有立遗嘱,是公证遗嘱,遗嘱上说把房产(房产是属于我爷爷和奶奶生前所有的)留给我伯父,我下面就有些问题要请教一下:1.爷爷一直是和我们家住的,立遗嘱的时间刚好是爷爷病得很严重的时候(连吃饭都要喂,走路都要扶着的,而且早上做过的事,下午都
爷爷曾今和前妻生了大伯和大姑,后来前妻去世后,爷爷又和奶奶结婚,生了爸爸和小姑,最后爷爷奶奶不和离婚了,婚后法院把家里的房子给奶奶分了一间,奶奶又把这间房子卖给了爷爷,然后奶奶带着小姑离家走人了,后来爷爷去世了,家里房产证还是爷爷的名字,但是现在家里拆迁,小姑回来要分遗产,把我们家诉讼到法院,然后有
老人生前住院被通知准备后世,出院回家。在出院回家的第三天其大儿子(共有八个子女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要求老人立遗嘱将存款给于自己,其房屋给予大孙子。第一天大儿子找来律师代写遗嘱,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但是当时
老人生前住院被通知准备后世,出院回家。在出院回家的第三天其大儿子(共有八个子女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要求老人立遗嘱将存款 给于自己,其房屋给予大孙子。第一天大儿子找来律师代写遗嘱,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老人有五个子女,3个女儿和2个儿子,生前与大女儿和2个儿子签了一份协议,死后其农村股份分红由2个儿子平分,与其余家庭人员无关,当年签协议时另2个女儿不知情,现在老人去世了,其3个女儿要求对股份分红有继承权利,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爸爸死的早,家里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是大姐,母亲已经70好几,现在村子里旧村改造分三套房子,母亲说房子三个人一人一套,可是儿子不干,非说房子都是他的。 在这二十多年弟弟都没有赡养老人,母亲一直跟着我跟妹妹住,弟弟从来不给母亲赡养费,母亲现在精神状态也不太好,昨天晚上被弟弟烦了一晚上,今早就答应把房子
你好各位律师,我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我姥姥姥爷在世的时候一共有3处住房,其中两处分别给我的两个舅舅,大舅的那处房屋已经把房证改名,小舅的房子已经卖了。我姥姥去世之前立了一份类似遗嘱的财产分配,上面写到我姥爷现住房将来是给我妈妈的,我俩舅舅和我妈都签字。但是我姥姥走了之后,我姥爷开始找女人,被骗不说,
老家房子的国土证和房产证都有我母亲和我哥的名字(房产证还加有我侄子的名字)。母亲于2009年去世,我哥于2010年将老家的房子卖掉,当时我在外地不知道卖房的事情,我哥也没跟我商量就卖掉了。我哥已把售房协议做了公证,但不知过户没有。现本人能否提出我哥的卖房行为无效?售房协议做的公证没有本人的签字是否也无效?如
我爷爷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是小儿子,在他高中毕业以后,开了8年拖拉机所有收入都交给了我奶奶 然后起了一个楼房。我爷爷给他大儿子和二儿子都起了一间平房然后分家了。到2005年我们村上征用土地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大伯和二伯家突然说 当年爷爷说过这个楼房他们每人一间房,但是我爸爸却完全不知道有这事,在拆迁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