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 老人生前住院被通知准备后世,出院回家。在出院回家的第三天其大儿子(共有八个子女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要求老人立遗嘱将存款给于自己,其房屋给予大孙子。第一天大儿子找来律师代写遗嘱,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但是当时在场的只有一个见证人其余的为子女、女婿、儿媳,同时老人不识字不会写字。当天简单的书写了遗嘱草书,第二天老人于凌晨去世,这份遗嘱是否生效?现在老人的二儿子对遗嘱有疑问,并要求其大哥将遗产拿出来平分。其大哥不同意并坚持遗嘱有效,现在去世后所留下的存款和房产证明在其手中(房产证明名字是其父亲的名字)。现在其二儿子想要想法院起诉,该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七市红尘笑(黑龙江-七台河)
提问时间:2012-07-06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