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 老人生前住院被通知准备后世,出院回家。在出院回家的第三天其大儿子(共有八个子女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要求老人立遗嘱将存款给于自己,其房屋给予大孙子。第一天大儿子找来律师代写遗嘱,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但是当时在场的只有一个见证人其余的为子女、女婿、儿媳,同时老人不识字不会写字。当天简单的书写了遗嘱草书,第二天老人于凌晨去世,这份遗嘱是否生效?现在老人的二儿子对遗嘱有疑问,并要求其大哥将遗产拿出来平分。其大哥不同意并坚持遗嘱有效,现在去世后所留下的存款和房产证明在其手中(房产证明名字是其父亲的名字)。现在其二儿子想要想法院起诉,该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七市红尘笑(黑龙江-七台河)
提问时间:2012-07-06 07:0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