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之前租了4个月签了合同,4个月住完后房东又要求签7个月的合同,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刚刚签完住了两天因为有事不能在这里住下去,找房东说了后,他说押金可以退一半,但是刚刚交的一个月房租不退,合理吗?
我在商场里租了个门面,转租费5万(房租除外),我是从我的上家转租过来的,但这房子是属于商场的,商场本来是不同意转租给别人的,但我的上家带我去商场那里办理了承租人户名转让,是否就视为商场已默认现在房子是我租 我的上家已告知负责这块的管理人员
我有一个门面租给了干美容美发的,这两天公安局过来说有人投诉,让门面的美容美发关门,不租给他们。我和他签了1年的合同并交了1年的房租给我,现在过了大概1个月,他要求我退租金,我应该怎么退?
您好,我租的房子是8月中旬到期的。但是房东为了把我住的房子转租给别人,让我7月中旬就搬走并承诺我返还我一个月房租。但我7月1日就已经搬出来了。搬家的时候房东找借口没有给我退房费,只是给我写了个欠条,承诺一周之内把欠我的房钱给我。我想问下,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当初租房时只是有房费收条,因此没有约定如果违约
房租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可是一天都没住,有急事要去外地,跟房主商量退一部分房租(她不是房东,她从房东手里租的房,我从她手里租了个单间,我们合住),但是她一点都不给退,说我没提前跟她说,所以不退钱,还说合同上“如一方违约需用双倍租金退还给对方”让我赔她钱!跟她好声好气的商量几次,一直跟我这样耍无赖,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租了一套单身公寓,水电费是自己去付的,现在房租到期了,不想租了。但是之前付的水电费还剩至少500+,这个费用可以问房东要回来吗?还有房东今天下午通知说房子到期,但是我肯定来不及搬,所以房东说可以再给我租几天但是房租翻倍,而且房东说我没租满一年押金吞没(当时我们合同是按季度租的,并未写
我是通过中介租了一间两房一厅的房子。押一付三。租房给我的是个“二房东”。前面他也说过了。我是租来办公用的。然后过了两个月真房东过来了。坚决说不行。居家的房子不可以给我办公使用。我查过相关的资料。知道这已经犯法了。但是我们不想麻烦。也没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二房东”的责任。然后我们要求退租金和定金。然后因
您好,我和房东于10号签订了一份住房合同,合同上起止日期是15号到明年15号。房租每月1300,我交给他一年的房租和2000元的保证金。合同内未注明违约金。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搬东西入住,现在我因某些原因不能再入住,已经向他提出了申请,她说要扣钱,我该怎样更好地处理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