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厂将于近期搬迁。如果我们不愿跟随,可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合同刚好到期,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搬迁的地点相距约15公里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请问下 我们厂现在在东莞 月底要搬去河源了 我们员工不想去 老板需不需要赔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呢 谢谢
我们公司是做化工的。93年到至今。现在因为环保问题当地政府要限期3年企业要搬迁。我94年进公司,做到至今。如果我不去。企业有什么补偿或者赔偿?
公司宣布解散,善后事情未解决前,扣押半年的奖金不发逼员工自己辞职,员工可否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公司最近正式宣布解散,但还有一些善后的事情没有处理完,员工都并没有走。本应该到年底要发的奖金老板压着不给,说是公司亏损员工就没有奖金,但当时和我们签合同的时候说管理部门的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和销售无关,并签了协议说是只要部门费用不超预算奖金一定发与公司销售完全无关。请问这种情况能不
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自己辞工不能要求企业赔偿这种说法是否成立
现在有很多地方认为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但自己提交了辞职单就不能要求企业赔偿,请问是根据那一条法律条款?劳动法第38条和46条明确指出企业未给员工购买社保劳动者就可以提出离职和要求企业赔偿。
我是2004年由国有企业改制来到了民营企业,由于政府占地企业搬迁到另外一个区,路途遥远我们不去应该有怎样的补偿
我2003年进了一港资厂,公司2006年3月才开始与我签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后于2009年3月续签了2年的合同,2011年3月以另外一个公司名(与前公司同一法人,同一地址,同一电话)又续签了2年。现公司已卖了土地及厂房,想搬去另外一个管理区,由于家在这边,如果我们不想搬可否不去,并且要求公司按一年一月给予赔偿金呢?
我父亲在摩托车配件厂工作,前段时间政府要求工厂搬迁,但因为住家原因,不愿意去,他在此厂工作接近三年,但是当初签合同时,没有注意合同到期时间,不是很清楚签的几年。工厂发话说:“不去的就没有搬迁补偿,让自已写辞职书,到了他们规定的时间不交辞职书的,将扣出三百元钱,”工厂也搬走大概一个月了,现在正在催我父
我是一位不拿固定工资的员工,我发现公司给我上的保险基数远低于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赔偿,我应该按什么标准要求赔偿,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