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安排了一个我不适合且不愉快的岗位且长时间拖欠加班工资,我提出辞职后,该如何要求赔偿?
单位给我安排了一个我不适合且不愉快的岗位且长时间拖欠加班工资,我提出辞职后,该如何要求赔偿?
员工合同期未满7月12日提出辞职,要求7月15日就不来上班,按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实际应该到8月10日才能不来上班。请问如何计算工资?公司能否对其要求赔偿或者有所制约?
本人于05年7月在现单位(连锁超市总部)入职,在试用期内,于05年9月被外派至现单位下属的外省市工作,现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新劳动法于08年1月1日实行,现单位在07年12月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05年7月至12年12月31日,但由于本人在11年6月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时,发现现单位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如
2007年上班后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再没有签订过,但我们一直继续工作。2009年7月份辞职后单位拖欠13个月工资(其中4个月产假,单位规定没有工资)和5000元风险金,到现在没有结清,期间我们多次摧要却一直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支付。现在我们手中只有5000元风险金的收据,没有其他手续,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提出辞职,接下来可以不可以不去工作,工资是不是要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之后可以结清
如果提出辞职,接下来可以不可以不去工作,工资是不是要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之后可以结清
试用期过了,我提出了辞职,但是用人单位不给我转正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提出辞职申请差不多一个星期
试用期过了,但用人单位工资太低。我提出了辞职,但是用人单位不给我转正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提出辞职申请差不多一个星期但是公司以还未请到人为由不给我批辞职申请。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以未加工资为由视为未转正人员?
单位改8小时制,加班费按1.5倍算,请问能否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
单位以前12小时制上2天休一天,加班费按照拖班1。5倍计算,今年1月开始改成8小时制,还是按照1。5倍计算,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员工能否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
拖欠工资,日工作12小时,无休息,未交保险,我们该如何向单位申请赔偿
我爱人于2011年6月23日到北京一家工程公司上班,单位承接的是地铁项目的工程,老公主要负责机修的工作。具我爱人回忆,当时签定了合同,但是没有给我爱人一份,具体内容,当时没有细看,单位就执意让他签了。他每天工作12小时,无休息。截止2012年3月,只发了两次工资。他的基本工资是2500,通迅和洞内补助共计 900元。第一
您好,我爸之前在一个小区物管处工作一年多,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医保社保,只有每月工资单,但工资单上面没有工作单位的名称。现在辞职后,该单位扣留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能讨回不?谢谢
本人试用期为一个月,转正之后工作时间也为一个月,目前为止在公司工作时间共两个月,由于在转正之后,公司没有给本人承诺的待遇,所以本人要求辞职。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任何协议与劳动合同,且没有交社会保险。 本人已经提出离职有三天时间,但老板还在拖延时间不肯与本人商议离职事项(很担心老板会拒绝发放
公司欠我工资,报销款还有年终奖金,现在我自己提出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N+1赔偿吗?
公司欠我工资,报销款还有年终奖金,现在我自己提出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N+1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