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处使用权房(通过拆迁获得),承租人是我,户口一共有5个人:我、姑妈、我父母、我儿子。我姑妈目前在美国,从未在此居住过。
问题:1、如果我想将此房出售,是否需要得到姑妈的同意?
2、如果此房出售,那么我应该分给我姑妈多少的份额?
谢谢!
我知道使用权房需要先买成产权才可以出售,那么在购买产权的时候需要得到姑妈的同意吗?我也知道购买产权的时候可以设定产权人人数和比例,我所说的份额是指与姑妈协商产权份额时,姑妈可以主张多少比例。谢谢
我们俩老与儿子一家租住的是使用权房,户口和房卡都同为一户,房卡上承租人与户主都是我。我俩均已九十多岁,为以房养老,想将此房使用权出售,在出售时是否需要全家人签字同意?如果儿子坚持不同意出售,是否可以先把户口和房卡分开?如果不能分如何解决我们二老以房养老?
使用权房子加只户口是否要经过同住人的同意?加户口的时候是否有同住人到场,还是要什么书面材料就可以了? 使用权房子立的遗书有效吗?
我本人的户口和女儿(11岁)的户口都在一套使用权房内,现在该房我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被此房内另外的具有户口的人置换掉了。请问此置换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提出异议并可采取哪些相关法律措施?谢谢!
律师您好!!我在今年3月通过中介挂牌定下一套在鞍山6村的房产可这套房是使用权放可他挂牌是按照产权房的面积价格来买卖的当时中介跟我们说产权证很快能办下来的我就同意签了份居间合同,合同上规定是4月30日前签署一份买卖合同现在已经7月了可是现在中介说鞍山6村的房子物业暂时不受理过户和转让手续,还说买方和卖方都同
现在我家是老式公房没买下产权,户口里有5个人,我奶奶是户主, 我,我爸爸,我妈妈,还有我弟弟也就是我奶奶的外孙 当初 我弟弟出生的时候户口报的我家,后来因为读书关系没迁出去 说好以后不会分任何利益,但是现在长大了 也不迁回他们家,请问如果以后动迁 他能强制索要动迁总额的5分之一吗 谢谢 各位律师的回答 我想
父母单位所分得的使用权房,分房时父母跟所有子女的户口都在该房屋内,由于子女各自成家,纷纷将户口迁出,只留下我姐姐的户口在内,现在父母双双过世,姐姐成为该房屋的户主,并且蓝卡上面的名字也是她,现在我想将户口迁回老房子,姐姐不同意,她认为该房屋为她个人所有,其他子女休想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尝试一切办法都无法协商,即
我从小和爷爷户口在城隍庙,在05陆续迁入爷爷的小儿子小女儿和外甥女。 后爷爷死亡,现承租人还是爷爷,但是派出所规定以年长的为户主(即小儿子)。 我已婚,妻子户口都不同意迁入所以没有户口。迁入户口者都享受过动迁,我身后无房从没享受过。 问题1:动迁时是不是户主说的算?比如动迁的签名。 问题2:动迁是以谁为
使用权房蓝卡上是过世公公名字,户口只有老公一个户口,老公精神病,我为监护人,请问他哥哥以他也有继承权为由,强占房子不让拆迁,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哥哥别处有房,我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