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其房东代理人将租赁日期改动,即因为是阿拉伯数字,其据直接添画改动,现在房东却不认账,说是伪造的合同。请问,这个合同的还有效力吗
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是自愿的,这种情况也是无效的吗?
我有一设施齐全的宾馆租给别人经营,当时未约定租赁日期,所以合同上也未写租赁期限,合同原文如下: 房租按如下收取,第一年房租2万元,第二年房租1.8万元,从第三年以后每年按1.6万元收取。 现租给乙方经营已经满两年,我想收回宾馆自己经营,可乙方说自己的租赁期限未到。乙方咨询的律师说合同上写的“从第三年
前一周一客户交了3000租赁定金,到现在这个客户也没说什么时候签合同!我的房子一直空着,有人要租也不敢租,怕客户突然回来说又要租!客户是不想租了,是怕自己违约,所以一直拖着不定!要是我租出去了他就会说是我违约!那我到底该怎么办?最多要给他留多久就不算违约了呢?
求助律师: 我有一个店面的租赁合同(我是承租方),今年7.20号到期(还有20天),但是房东突然提出在合同截止时收回,导致我无法转让店面,损失较大金额的转让费。以前的合同文本中未对转让费有单独的协议,所以从租赁合同中看,我确实站不住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房东收回店铺。 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有什么
律师您好:我想租一个店铺做小吃,但是房东说做小吃的租金就是4000元,其他是3250元。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不让他知道我们做小吃,等一两个月以后再跟房东说。这样的话,算不算违约啊?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非常急!!谢谢
我是2010年4月6日和房地产(租赁方本身是二手房房地产)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房合同做点小买卖,第二年他们看我们经营不错,以有人看好我们的地方要高价租赁为由涨价5000元,经反复协商涨1000元;今年刚交完一年的房租他们说一房东把房子抵给了债主,债主要求我们全部撤离,说是他们有黑势力,没他们强,所以房地产和我们都
我是2010年4月6日和房地产(租赁方本身是二手房房地产)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房合同做点小买卖,第二年他们看我们经营不错,以有人看好我们的地方要高价租赁为由涨价5000元,经反复协商涨1000元;今年刚交完一年的房租他们说一房东把房子抵给了债主,债主要求我们全部撤离,说是他们有黑势力,没他们强,所以房地产和我们都
我的试用期是今年5月1号就到了,公司本应该5月1日就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要等到8月份才签,签合同时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把日期写为5月1号,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想在现居住的哈尔滨南岗区某小区购买地下停车位,开发商说人防工程现要求不能签订买卖合同,如要购买地下停车位只能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与在该小区居住的房屋使用年限相同(即70年)。好像之前有过印象说是租赁有效期限只为20年,想了解下30万元买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像开发商所说的只能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20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