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五位律师的答复,可能我没有把问题交代清楚,故,有点不太明白,我根据合同补充如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验收合格。” 合同第十一条“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尚兵在咨询此套房屋时,开发商介绍房产证办理在房管局排队,很快就办下来,没有说明房屋因为没有消防逃生通道而综合验收没有通过,整座楼初始登记没有进行的真实情况。我们当时认为,既然房产证很快就能办下来,房屋质量肯定没有问题。 交接时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没有提供任何有关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在缺乏专业知识和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房。这种售房行为能否认定为欺诈? 另外,因为没有房产证卖房失败,起诉开发商时,能否作为损失的证据?谢谢律师指点迷津。
本人买了一房,入住一年后,因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只得搬出,导致房屋空置两,我现在想起诉开发商,要求维修房屋并主张购房的利息损失,但我想知道主张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东莞看中一套房,自己不满足第一套房屋贷款政策,销售人员为了能将房子顺利卖出,并口头承诺能用一套房政策买房,银行人员也证实用特殊方法处理可以解决问题。在销售人员承诺不用提供任何虚假证明的情况下交了定金。 接下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我们不愿意。 接下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下不能公积金贷款。 现在想要回
我购买商品房在底楼,购买时开发商宣传有一米多的架空层,有防潮处理,可是入住不到一个月就发现底楼根本没有架空,连排水沟都没有,其中一面土墙更没有做隔断和防水处理。买房时后面是一大块空地,采光充足,通风良好,交房子时后面却修了三米多高十米多长蓄水池,完全不通风,无采光,一直找开发商得到不处理,直到去政府
两年前,单位组织团购房,签订了购房协议,没有合同,协议是2010年10月交房,并且房子的楼号、楼层、房间号都在协议中有所体现。可是,现在开发商给我们私自调换房源,并且要我们重新签订购房协议,如果我们不同意,可以给我们退房。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这种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选择法律途径,我们能得到的
我刚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可是去银行办按揭却办不了,因为是顶楼,有一面墙只有1.8米,怕到时候办不到房产证.银行说开发商批的只有6层,而我那是7楼,合同上写的6+1层,到时候真办不了房产证我该怎么办啊
我家因为与开发商没有把价钱谈拢,开发商曾上门协商未果。因为其它几户邻居都拖了关系,得到了开发商给的每个房子不低与4万元的价格赔偿,因此他们以两间房就拿到八万。而我家因为有四间房只给8万的缘故没有与他们再协商。因此这些开发商在未通知我家的情况下,于11月21日找了20几个工人手持铁制棍棒和拆墙用的工具来到我家
我们小区有许多家业主存在墙体渗水的问题,所购房屋还在5年保修期内由于物业及开发商诸多推搪借口,致使渗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业主墙体泡烂,让业主损失严重。我们这些业主可以联名起诉开发商吗?起诉书上可以将这些原告写在一起吗?
2009年购入新房一套,但墙壁出现多处肉眼可见裂痕,而且墙壁多处渗水发霉,出现多处斑点,多次找开发商修理但对方敷衍数次未与修好,最后甚至置之不理,现在本人考虑起诉开发商,因为房子质量是有问题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妥当,证据是否充足?如果起诉是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麻烦您的回答。
尚兵,于2010年12月在新乡市某楼盘买的房,244平方米,每平方米2800元(加上税费合3100元),68万一次付清.开发商说房地产权属证办理在排队之中,很快就办下来了。交款当天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一天还交了办证代理费(含契税)、双气初装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 2011年8月,小孩不想回新乡需要卖房,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