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 您好! 我老家那边修集通铁路复线,要征用我们村土地,有的是房子、耕地、林地都进了。我家是赤峰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的。其实这些赔偿款去年就下来了,旗里压着不给,现在是镇政府压着不给,钱其实是今年三月份就到绍根镇里了。我们农人去找镇政府领导说再不给钱就告他们,领导就求劝说再等几天。这中间镇政府还说他们要拿后15年的赔偿款(耕地和林地的要,不要房屋的,有的领导说按理按50年赔偿),说是法律有这样规定,然后还说他们拿这些钱修建绍根镇一个检查没合格的小区。您说这些合理吗?按他们意思要说真有这样规定那这些钱也应当归国家,镇政府是没有权利动这些钱的,对吧?开鲁县、大阪那边去年初就已经给钱了,可是我们这儿一会说钱没下来,现在下来了也不给,很多农民的耕地也不能种就干等着。还有他们说要扣后15年,还有耕地林地应该按50年赔偿,真有这样说法吗?我在网上查了很多都没有按几年计算的标准,都说是按前三年平均产量的几倍来算,个地方的还不一样,查了半天没查找我们自治区的,请郭律师帮我仔细分析一下,村民说实在不行就找律师告,把钱给政府还不如拿这些钱找律师打呢。本人这方面的知识浅薄,写得也比较乱,请郭律师耐心的看完后指一个路子!非常感谢!
是我照顾一个婆婆过世了,他的女儿说土地给我,但没有签名。事过十几年他的女儿又把土地买给别人了,他说我又不是一下同婆婆一个生产队的。我地里也种有许多果树。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维杈??谢谢。
我于2010年8月到这个公司上班,刚来的时候签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但试用两个月后,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拖了一个月后才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正式合同。并与后面签订正式合同的当月办理了五险,没有一金。合同上写的工资是1200,公司说是为了办理社保时填的(应该是为了只买最低的额度的社保),实际发放工资1500。2011
我的朋友在去年年初跟原单位(国有银行)书面提出辞职,但是我朋友的个人档案关系至今还在原单位,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原单位擅自扣押档案,在此期间的劳动保险等是否应该由原单位继续缴纳?我们该通过什么方式把自己的档案迁出来?
我在绵阳一家企业里做内勤.入职的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怎么仔细看就直接签了.但是我发现我的工作时间很不固定.经常从早上8点多上班到晚上12点,还有在国家法定节日也是照常上班,我知道今年国庆的前三天加班是三倍工资.剩下4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贵处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想向您们请教:我有一个亲属,因和别人打架给别人造成了重伤害,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能主动投案自首,后又主动赔偿被害方,家中有八十余老母,我们请求判缓刑。区法院审理后判处了一年零九个月的实刑。我想请教的问题是,三年以下是不是可以判缓刑?如果可以,那他们法院的这种做法
村里最近征地,一亩地1000块租用5年5000块,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赔偿5800块,地里面种的树木,也拒不赔偿,说是现在上头政策不予赔偿,没有合同,没有文件,叫村民在一个白本上只签名,拒签不满者,总是家访,一群闲杂人员总是乱窜,总是扬言强推田地,很无助,真不知道该怎么好。。。
我和丈夫离婚多年,但由于孩子的问题我们离婚没有离家,一直过着夫妻生活,丈夫却在外面找了女人,而且还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是离了婚的,我没有权力干涉他的自由,还合同这个女人来欺骗我,把我买断工龄的钱骗走,还把家里的房产拿去贷款。且和这个女人同居在一起,请问这算不算范重婚罪?
我们村是在武清区大碱厂镇,村里用村民的地,说给村里人盖猪圈,为了人畜分离,每家养猪的交1000元,大伙就同意并签字了,等盖好后,村里把村名交的钱又退回来,然后把猪圈给卖掉了,是不是连地一起卖就不清楚了,大概卖了几十万。和当初说的不一样,欺骗村民,请问这个触犯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