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借条(签字的借款人:廖某(注明这廖字写的太草了))有法律效力没有
借条 今借王某某壹万贰仟(12000元) 借款人:廖某(注明这廖字写的太草了) 10月10日
张**于2008年6月向西**借款人民币柒万元.(另小写是后来加上去的)于11月1日前一次性完清.逾期未完.按2/100利息计算.此据为证. 签名:*** 日期:2008年 19/10 例如有错别字"完"字其实是"还"字有没影响!
朋友购买住房,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合同条款规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将约定的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立即将房产手续交到乙方手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就意味着甲方已经全额收到购房款,买卖合同立即生效。 请请问签定这样
我在工厂里受了工伤,但厂里提出私了了。在协议上有我的签字,但那笔钱不是近期打来的,是在明年这时候。上面有厂里的盖章。但没有老总的签字,请问到时会不会说我伪造盖的章啊。 我有么有必要再去找老总签字??
当借款人去逝,他后人确不承认,那凭着他几年前写的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起诉有胜算吗
几年前,朋友向我借了几万元钱,写了借条,但没写还款日期,前几日,听到他去逝的消息,于是同他儿子谈到此事,但他儿子说他不知道此事,他爸借的钱都还了的,那这时凭着那张几年前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起诉有胜算吗
出于同情,我家的宅基地无偿让给了堂兄盖房子,并且签字:以后我房子以外的地方不归我管。 但是后来,堂兄又把地方卖给了别人。我很生气,想讨回。请问,我那个签字有法律效力吗?我是否有权讨回地方?
客户传真(或电邮)了生产工艺单,注明出货日期,双方没有签署,有法力效力吗?
我的客户传真了生产工艺单,注明出货日期,双方没有签署,当时明确告诉客户注明的出货日期不可能完成,对方回复先做到时再跟他的客户说明情况,可是到了注明出货日期,客户以没有安注明出货日期交货为由,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请问这样的生产工艺单具备法律效力吗?(备注:来料生产单)
2012年3月20日,某某在我家里拿走我的钱款、并在我母亲面前写下来一张欠条。欠条内容如下: 公司今欠某某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日期2012年3月20日,下面是其签名。 附:其公司根本不存在,另我是在为他工作一年多,这笔钱可以说是薪水,事后,我找他要钱、他以种种理由推诿,还说是公司欠我,他不知道。后来有人给
欠条上,欠款人注明到期未还清时,由其父母代还,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欠条上,欠款人上注册在某日期之前还清债务,如到时还不上,由父母还清。 但是欠款人只有欠款 人的名字和手印,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可以依据欠条直接 给他父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