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年前,邻居买房子(邻居为亲姑姑,属于后来户,当初没地方盖房子,所以同意在我家边上盖),拟买卖合同界线占了我家地方,而当初卖房时也未通知我家,也从未给我家看过,合同上也无我家签字,且合同上也有歧义,“南于王界墙,东于界墙”。王是指我家,“东于界墙”中的于可以指我家东面的于姓邻居,也可是指向的词)”。今年新邻居砌院套,新邻居家原旧东墙套是与跟我们家正常出行路(南北向)的相邻,如今他不经我家同意想将墙套再往东扩两米,如果允许邻居扩的话,我家路就有些不够用了。所以我家没有让邻居在他想阔的地方砌院套,邻居就把我们家的路东的园子里的四年生的杨树13棵给砍了,还说我家路东以经营20多年的园子也是他的。” 报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让村里协理此类事件的人进行调节,父亲初始想法是让他扩一部分,砍树的问题也不追究了,只要道个歉就可以,但他只同意前一部分,道歉没有,一点也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新邻居早年因偷盗亲属家的牛入狱近十年,出狱后也少有人惹他,加之他的几个亲兄弟都在附近,在村里也是少有人愿惹得主。另外,我母亲此前就对他家有意见,感觉被他家欺负,本来邻里相交,应礼尚往来,可他们家是只进不出,所以此事态度上母亲决定不让半步。 请问:1.法律上讲合同有效么?歧义句法律上怎么解释? 2.我也咽不下这口气,这件事我该怎么处理,走什么程序?
我家要装修新房,需要从邻里住房地下走水管。我想问铺设水管算不算占用他们的土地,需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法律的那一项条款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呢?
我们这邻里之间都有一个1米左右的小胡同,不在双方的宅基地范围之内,这个小胡同是为了双方修房盖屋时使用,因卫生间排水需要在此胡同内埋pvc下水管,对方已埋过,我埋管时对方粗暴干涉,村委会调解人员已明确告诉对方此乃公共面积,双方都有权使用,对方置若罔闻!我该怎么办?如果上法院起诉,我依什么理由起诉? 官司胜
我家是1996年盖的房子。我家房产证房子东边标的是1.3米,前边是28米。可是这些年杖子就夹在离我家房子东边1.2米的地方。越往前越往我家这边夾,都压到我家房子了。现在我家夹杖子是否能取直呢 。 邻居家的房子是1990年盖的房子,听说他家的房子到我家的房子的距离是6.5米(房产证上标的)可是我两家房子之间只有7米。不知
本人房屋属临街商业房,于2008年建成,当时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本人平房进行了改造,目前,以改造成二层260平米的商业楼房,同时,房后又加盖了二间平房,(平房属父母)起初在盖楼时,住于本人房后的邻居(老贾)怕房屋受影响,向本人提出要在盖房时应注意一下他的房屋,老贾房屋所处于本人家房后,该房应多年失修,加
本人房屋属临街商业房,于2008年建成,当时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本人平房进行了改造,目前,以改造成二层260平米的商业楼房,同时,房后又加盖了二间平房,(平房属父母)起初在盖楼时,住于本人房后的邻居(老贾)怕房屋受影响,向本人提出要在盖房时应注意一下他的房屋,老贾房屋所处于本人家房后,该房应多年失修,加
你好.我家住在11楼,从搬进来到现在12年来未曾进行过装修. 去年楼下搬进住户a某(应是新业主),a某对房屋进行过较大的装修,后来a某的天花板开始出现渗漏水的情况(此前未曾出现同样问题),便与我家进行争论,要求我家进行赔偿和负责整个维修. 我家认为我家对水管的使用属于正常使用,不属于责任方,故拒绝a某提出的负责维修和赔偿
您好,我楼上的住户开设钢琴培训,每天钢琴声不断(从早上8点半开始直到晚上10点才结束),影响了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请问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维护我自身的利益。谢谢
各位好: 我想咨询的是关于邻里纠纷的小问题,可是这样的小问题却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还请帮忙,谢谢! 我们楼下的邻居可能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经常听到一些声音就来我们家吵闹。 我家两口人,平时没有不良习惯,有时候需要回家看一些邮件解决一些工作上的问题,最晚也就十一点钟就睡觉了。 可是楼下的人,
律师,您好 我们老家和邻居因为盖房子起了矛盾。 情况是这样的:邻居家的房子在我们家院子的前面,他们家为了不让我们挨着他家正房的后面盖小偏屋或者盖厨房、厕所之类的,盖房子之前两家拟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在他家正房后面留出一米,我们家没打算盖小屋,也就答应了这份协议,双方家长还签了字。等房子盖好后,原本要
邻里和我们关系一直不好;找了个借口就跑到我家砸了一些东西.当时只有我奶奶在家.她去维护东西时被邻居误伤了.现在在关于医药方面他们却不提.不承认错误.分钱都不拿.村里和乡里解决不下来.请问我这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