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日研修生,来日本后日本公司随便加房租,违反合同内容,我想回去,如果中国派遣公司押金不退 能打赢官司吗
我是扑日研修生 出国钱被中介押了1W元的押金 收据印章都有 回国后去要押金 发现原来的中介已经不干了 不过这个中介还有个人在办里我们这些原来在他公司出国研修回来后的一些问题 他告诉我说 把我的护照要交到北京后 北京大使馆承认我是正常3年研修后回国和确认我已经回国 才能把押金钱给我 我把护照都给他一个月了 昨天打电
本人于2011年7月12日与房东签订1年半(至2013年1月12日)的租期,押金为400,但未明确其押金的具体事项。本人因某些原因于2012年6月1日(即一年租期的前1个半月)向房东说明了可能会提出退租的事项,并在2012年6月11日将钥匙交与房东,租金是半年一付,所以我已经付完了1年(也就是至2012年7月12日)得租金。水电费也已全部
一.乙方承租时间十二个月,月租金一千三百元整。 二.付款方式:租金三个月一付,计三千九百元整。起租日期从2012年2月9日起交租至2012年5月8日止。乙方如许约需提前半个月付租,如退房不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中介方,乙方如解约,甲方不退租金。 三.水电.卫生.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退房
1、因为原房东要涨房租,所以我今天(2012年6月19号8点到8点半)找一处新租房(由原住在里边的房客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得知,并联系该房客去看的房间); 2、当时看的挺好就给新房东交了押金500块,无收据,口头商定22号搬进去再签合同; 3、晚上九点半原房东说不涨价了,所以我不想再重新租,想退回押金; 新房东的意思
我2011年8月12日的时候在@@市市南区浮山后一小区A8号楼租了一个写字楼间隔出来的单间,月租是500,2月付,房子的另一半是青岛唯伯利通好像是做废品的一个公司,其实就一个人在那边也没见有什么其他的员工,姓侯。当时是通过房屋中介签的合同,签的是姓候的名字,我在4月14日预付了2个月的房租合计1000元,合同上约定是不续
本人刚到上海 开始找了一家设计公司工作 进去的时候财务说要每一个月押工资的10% 说是为了防止到时候新旧人员的交接问题 只要迟工随时都可以拿走 我工作了10个月 上个月迟工 他却说我签了合同是二年内迟工押金没有得拿 当时签合同我也没细看 看到别人签也就签了 法律意识不强 重点是这家公司的合同都是一式
我之前和一个女生合租一室。现在房子已经到期。我手里有房东开的押金票。但是内个女生说我拿她东西部让房东退我押金。当时和内个女生住进去 东西都是我俩自己买的。我只是拿走了我自己买的东西。我该怎么办。
我们之前租的店面到期了现在搬到另一个地方了,房东不肯退押金说我们违反合约了,因为合约上有一条说不准拆走店面内的固定资产如【阁楼上门窗电线我们要用电焊所以线全部都是加粗的】但那些都是我们安装上去的,搬到另一个地方全部都要用的,这附近的店面搬走的时候店里的东西全部都可以拆走,我想请教一下我们这事上法院能
我们之前租的店面到期了现在搬到另一个地方了,房东不肯退押金说我们违反合约了,因为合约上有一条说不准拆走店面内的固定资产如【阁楼上门窗电线我们要用电焊所以线全部都是加粗的】但那些都是我们安装上去的,搬到另一个地方全部都要用的,这附近的店面搬走的时候店里的东西全部都可以拆走,我想请教一下我们这事上法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