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凭契约押金问题
房屋租凭契约押金问题 一.乙方承租时间十二个月,月租金一千三百元整。
二.付款方式:租金三个月一付,计三千九百元整。起租日期从2012年2月9日起交租至2012年5月8日止。乙方如许约需提前半个月付租,如退房不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中介方,乙方如解约,甲方不退租金。
三.水电.卫生.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退房时必须将房屋设施及卫生清洁还原貌给甲方。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房屋转租转让他人,在租住期间,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更不能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家电.家具须列出清单,乙方必须交押金两千元,乙方无损坏房屋和家具,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七.乙方租凭期间,随时注意电路故障,使用热水器要拔掉插头,自负用电安全,如乙方不自行处理好用电,后果自负。乙方在甲方辖区要遵纪守法及防火防盗安全。
八.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契约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契约,所造成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请问 本合同内,第六条乙方退房不租,家具房屋无损坏,押金是否能要回来。 第九条.契约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生效,中介方签的是《前程中介》,本合同是否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36914……(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6-15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