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今年四月买的房子,可是在一个月后被开发商告知,房子早已经卖出,我们之间合同已签,定金也已交,我有权利不退房吗?或者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补偿?谢谢!
我于2007年4月份购买了南京市阳光聚宝山庄的一栋房屋,当时合同上规定2007年7月25日交房,但我在2007年7月15日收到开发商寄给我的一封信,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在我2007年9月25日拿到房子之后,就多次像开发商询问违约金赔付的问题,但开发商总是以
我在2010年6月29日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在21010年8月1日交房,但是开发商在2010年9月5日给我寄来接房通知。我按照通知约定在9月30日前,前去办理接房,如果没有按时前去接房,就视为已经交付。但是开发商要求我先签《房屋交接协议》然后才能验房。我当时就提出要求先验房再签交接协议,而且合同当中约定的也是先进行房
我们这里的私房是已经好多年了的城中村。。。旁边一个浙江开发商在距离我们房子旁边只有几米的对方施工准备建18层商品房。。规划局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批准了开发商的方案。。请问我们能不能就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在没有和我们签的协议情况下停工?建筑物的距离究竟应该是多少?能不能
本人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中写明2010年10月30日前交房,10月30日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可是到现场确发现房子连门窗还没有装根本无法交付。直至11月29日开发商再次通知领取入住通知书,因本人疏忽,领取后才发现入住通知书上日期并未更改,还是原来的10月30日,(这样开发商可以逃避不能按时交房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该怎
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法院判返回所交款的2倍,也就是8万多合理吗?
我于2007年4月19日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交了首付款41849元(百分之三十),约定房屋修到二层时交清所剩97000元(百分之七十),2008年12月31日到期。然而中途开发商与另一单位职工发生纠纷,政府出面调解砍去了我购房的单元,在调房时开发商没有通知我。我是2009年元旦后去找开发商才得知这一情况,开发商一直
开发商未在房屋交付之后180天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开发商是否违约。
我于2008年五月份购买的房屋,直到现在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开发商是否应支付我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