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29 我签署一份动迁安置协议 当时口头承诺种种条件 但协议上没有写明 如今要拿到安置房了 动迁办给予的补偿不安当时的口头承诺履行了 我想问 如果口头协议可以不履行 那我可不可以再和动迁组重新谈条件?(谈那些协议上没有写的东西)
我爷爷家一套老房子要拆迁了,由于爷爷过世了,户主是我大伯父,另外我大伯母和堂哥还有我父亲的户口都在里面。但是由于我大伯母和堂哥在几年前另外一套爷爷的房子拆迁的时候已经拿过拆迁费了。现在这套房子符合拆迁安置的应该只有我大伯父和我父亲。我现在想拟定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内容是除双方的人头费之外,其他所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开发商在动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如果甲方变更回迁位置,乙方选择住房。现在回迁位置变了,经多次协商,但开发商不兑现约定,现在回迁房没有建好,确提前进行预先分配回迁房,分房现场有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只好先参加分房,(发钥匙入住还得7个月以后)。因为我的顺序号排后,所以分的
动迁协议中包括引进户口,总共安置了三人,可是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加上另两人,需如何办理?要多少费用?
我爷爷奶奶的私房拆迁,宅基地上名字是爷爷,但已去世,只剩奶奶。该房户口簿就一本,名字有爷爷奶奶两人。请问签订动迁协议时,安置人名字除了奶奶,子女的名字是否能写上去?是否一定是户口中有名字才能写进动迁安置协议中?谢谢!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上海袭明房地产开发商却说这是商品房
原来和动迁办在安置协议上写明是中套101室的房子在九十几个平方的,实际在施工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变成了小套七十几个平方,同时同样原因对过103室从小套变成了中套,现在拆迁办要求101室的业主和103室的业主商量两家对换,现在的情况是103的业主不愿对换,而拆迁办也总是在扯皮不再拿出新的协调方案,碰到这种情况101室业主
2012年牡丹江市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不签协议先交房交产权的问题
2012年牡丹江市最新规划中,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拆迁部门宣传是首次政府动迁,但却让老百姓也就是被动迁人先上交房子和产权证,过后再签协议!请问这合法么?! 我在网上查了1991年7月10日的“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和牡政发[2002]11号文件“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
我外婆家要拆迁,是承租房;我母亲因为06年中风一直住在现在要被拆迁房内,但户口在我和我父亲在上海公房内(17个平方米,高层,不方便中风人上下楼)。做为残废人和实际居住人(住了8年),是不是应该属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七项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中的安置人口范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