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2012年牡丹江市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不签协议先交房交产权的问题
2012年牡丹江市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不签协议先交房交产权的问题 2012年牡丹江市最新规划中,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拆迁部门宣传是首次政府动迁,但却让老百姓也就是被动迁人先上交房子和产权证,过后再签协议!请问这合法么?!
我在网上查了1991年7月10日的“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和牡政发[2002]11号文件“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不知道现在是否执行这两个办法!
动迁现场负责的人在动员会上说,迟迟不搬的没有好结果!可所谓的政府动迁也不能不签协议就收走房子和产权证啊!一共200余户,已经搬走了20多户,我家该怎么办!
(我不想找事,只想尽快让家人安心搬迁,我家已经在拆迁动员会之前就租好房子了,有租房协议为证明,而且东西都收拾差不多了,就等签协议后就走人,可动迁部门现场负责人就说不给签,我家并没有特殊不合理的补偿要求!也不想深究其隐晦之处,除非不得已!我父母都有心脑血管病,这几天收拾东西都晕倒好几次了,他们担心万一这些人是假冒的政府工作人员,一旦交了产权证和房子,那一辈子积攒的资产就这么没了!去年年底附近已经出现过骗迁真实案例!我真的很担心,我家只想签完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后,安心搬家,希望政府办事能让百姓踏踏实实放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黑土情怀(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2-06-25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