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我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协议上3%,多余的咋办?

我的安置房的面积超过协议上3%,多余的咋办?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上海袭明房地产开发商却说这是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不一样。     所以今特来请教大律师: 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协议面积3%,怎么收房?急需等候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林林194……(上海)
提问时间:2012-06-04 09: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陈澎律师

湖南 长沙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 长沙

林湘律师

湖南 永州

黄亚青律师

湖南 郴州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岳阳律师
陈澎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349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71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谷祥喜律师 
湖南张家界
已帮助 163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岳阳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