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就职的员工工资如果超过3000就会被扣留20%作为留存,在达到一定时间后一起发还,我想咨询下这个行为属于合法的吗??还有就是我如果在没有达到规定发还时间内离职 而公司不给我留存 我能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我的这部分资金??
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在职期间取得的考试资质归公司所有。 于2011年11月没有参加过培训,直接参加了一项考试,并且通过,取得认证资质,公司取得了某行业资质,有效期2年,当时的口头约定参加考试不签订协议,考试后不会影响人身自由。2012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考试费用3000
进公司时 签订的合同是计时合同 后来公司规定计件工资 没有更改合同 现在公司克扣工资 没有什么正当理由 请问没有没有更改计件工资合同 现在他们扣我们的钱 我们能要过来吗? 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计件的报表 都是公司再记录,发给我们的工资单是扣过钱的工资单
目前公司在北京,想迁到天津去。涉及到一个跨省市迁址的问题。想问一下如何办理?目前能想到的包括工商、税务和银行,但是具体该怎么办理呢? 如果不能办理,有什么可以不用重新投资入资并且能够保留名号的办法变通吗? 如果只能那边重新注册,这边清算的话,可能的经济损失会有哪些?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我在公司一年九个月了,试用期也没有交保险。2012/6/6口头通知我说被辞退了,当天就让我交接好,就让我走了。也没有做都提前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怎么算呢!公司人士还威胁说你可以领取失业险。没有补偿
我98年在电信公司办理了宽带,当时是预付费的。我一直用到了10年。当时是停机了,要搬地方所以也没去报停,现在常接到电信的人说我欠费,让我去交费。我一直都没有用了他怎么还会产生费用。加上什么滞纳金,要3千多。让我三天内去交,不然会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不该去交费。交了我又觉得冤呐。。。 如果我就不去交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高校毕业生,目前想和单位协商解除三方协议,可是单位不给我协商的机会,打电话我连话都没说完就把电话挂掉,最后电话接起就挂。我没办法与公司协商,我说了我愿意缴纳违约金,各位律师你说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1. 本人入职半年,因公司业务调整,我负责的部门撤掉。公司给我两个选择,一是换岗降薪,一是解除劳动合同,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2.本人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网上有签约,办理投保等)。 请问,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我应该怎么做?
1、美国公司 2、业务需要,准备在中国设立分公司 3、设立分公司需要独立法人,此法人必须是中国人嘛? 4、比如,美国人或者我本人在中国某个城市单独注册了一家公司,独立的公司,那么成立之后,此公司和美国的公司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是合作的还是从属的?怎么变更? 2、业务需要,分公司不让设立,那设立子公司也行 3